3月13日,闽侯法院召开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工作推进会,与福建省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签订诉调对接工作协议,并为此次增聘的金融纠纷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授牌颁证。福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连强,闽侯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郑学锦,福建银保监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处长林旗,福建省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主任詹功俭等领导及部分银行业、保险业代表出席会议。
随着金融交易体量增大、服务模式丰富创新、消费主体维权意识提高,金融领域矛盾呈现类型多样化、主体多元化、内容复杂化、调处疑难化、矛盾易激化等特点,特别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金融领域矛盾纠纷将更加凸显,闽侯法院坚持推进诉源治理减量工程,在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与省消保中心共推建立专业高效、有机衔接、分层递进、便捷利民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有效衔接金融行业等解纷力量,进一步加强金融消费者及各类市场主体的权益保护,提高金融领域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服务保障平安稳定、公平公正、诚信守法的法治营商环境。
会上,闽侯法院林玫副院长与福建省消保中心邱嘉兴副主任签订协议。
一、主动融入社会治理
充分发挥法院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中的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将辐射银行业、保险业等全领域的金融矛盾纠纷纳入调解适用范围,推进金融解纷“终端”与诉讼“前端”无缝对接,让大量矛盾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
二、 加强专业队伍建设
深化与金融管理部门、行业协会、调解组织的业务交流、协作共建、紧密配合,经推荐审核,增聘17名金融纠纷特邀调解员,涵盖行业协会业务专家、调解专员、专业律师,着力锻造高素质、专业化、多元化的金融解纷队伍。
三、全面建设解纷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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