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王先生从单位内退后,每月拿原工资的70%,自己承担社会保险的全部费用。随着养老金水平不断提高,单凭王先生70%的工资不仅不够支付每月的各项保险,自己还得往单位交钱,市民王先生对此很是挠头。
今年54岁的王先生是济南一家商场的职工,2002年,他从单位办理内退手续提前退休,并与单位签订协议,每月拿原工资的70%,所有社会保险由自己承担。王先生告诉记者,他月工资的70%有360多元钱,扣掉各项保险费用后,每个月还能拿到100多元钱。随着国家多次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他每月要交的保险费用越来越高,不仅原来能拿到的100多元没有了,现在单位还让他每个月往回交钱,填补单凭工资不够支付的养老保险费用。
王先生表示,与单位签订协议时并没有想到现在的情况,而且当时如果不签协议,单位就不给办理内退手续,“现在每月不仅拿不到钱,还得倒贴钱,我感觉这不合理”。
针对王先生的情况,记者咨询了山东舜元律师事务所的庄文飞律师。他表示,如果王先生的单位以必须由个人承担社会保险费用为条件为其办理内退手续的话,那双方签订的协议有违反法律规定的部分,属于部分无效的协议。庄文飞律师建议,王先生可以与单位协商,要求单位承担应该由其承担的社会保险,并按不低于济南最低工资水平的70%发放每月工资。如果单位不同意,王先生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济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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