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0万!平安寿险诞生成立以来最大赔案
2010-02-22 17:32:04来源:
平安养老福建分公司作者:
柯文涛阅读次数:
次
添加收藏
摘要:
信守承诺 30天逾期结案额外支付罚息近5000元
本网讯2010年2月9日,中国平安集团旗下平安寿险诞生了该公司成立17年来的最大单笔人身险赔案,金额合计人民币640余万元。中国平安凭借全国领先的后援集中平台以及全国通赔服务,为一名平安千禧红两全保险客户及时解决了涉及广东、陕西、河南三地的保险赔案,并兑现诺言,为客户额外支付了30日逾期结案利息近5000元。自2009年初启动服务承诺以来,平安寿险信守合约,主动为客户寻找理赔的理由,全国范围内众多平安客户得到了实惠。
2009年7月19日,平安寿险广东客户李女士不幸在河南省发生车祸意外身故。11月19日,在接到死者家属电话后,平安寿险相关理赔人员未等客户提出理赔申请,便迅速与身在陕西的保单受益人联系,高效推动案件处理流程,上门慰问并协助客户办理理赔事宜。平安寿险调查人员多次前往事故发生地与客户投保所在地核实、收集资料,切实保障受益人保险利益。
经了解,客户李女士于2008年5月30日在平安寿险为自己投保了一份《平安千禧红两全保险(分红型E)》(下简称千禧红两全保险),保额309.6万元,趸交保费300万元。根据该险种的保险责任,被保险人保险周期内意外身故时,保险人将承担双倍赔付,此次身故赔付金额达人民币619.2万元,成为平安寿险史上金额最高的理赔案件,此前最高金额为人民币530万元。另据了解,千禧红两全保险还具有投资分红功能,李女士投保一年多以来,累计获得了人民币205991.97元的投资红利。这款兼具保障和投资功能的分红险种,共为李女士家庭带来了保险金6397991.97元。
2009年,平安寿险向近4000万客户推出理赔承诺:对属保险责任、超过30日结案的个人寿险理赔案件,支付保险金超期给付利息。从李女士家属报案之日起,平安寿险虽然已及时进行了大量前期工作,但由于案件情况特殊,投保地在广东、出险地在河南、受益人在陕西,且赔付数额巨大,案件最终的处理时效超过了30天。为此,平安寿险除如数支付保险金6397991.97元外,还主动向客户支付了超期利息4614.31元。2月9日,平安寿险通过全国通赔服务,将赔款及罚息共计人民币640万元在陕西送达李女士亲属手中。
据悉,自去年推出“信守合约、为您寻找理赔的理由”及“资料齐全、30日未作出理赔核定 支付超期利息”的服务承诺以来,平安寿险2009年符合承诺要求的70万件理赔案件中30天结案达成率高达99.61%。今年2月2日,平安寿险更是将服务承诺升级,全面推出“保单E服务”,帮助客户全天候办理30余项保单自助服务。同时,平安产险对赔款金额在1万元以内(包含1万元)的车险保险责任事故案件,在客户提交索赔资料齐全有效的情况下,承诺1个工作日内完成案件审批并通知付款,再次刷新了保险行业理赔服务标准。
(柯文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