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赔案留给人们许多思考。
发生事故后,及时报案是保险合同履行的重要一环。一般的保险合同上都会载明:若被保险人发生事故,索赔申请人应于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通知保险公司。由于投诉人一方没有及时报案,导致了后来保险公司对意外事故的认定困难,也使得当事人和保险公司双方取证的困难。同时,保险公司在进行理赔时要及时、准确的告知客户提供所需证明材料,避免给受益人带来的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保险公司“宽进严出”的做法的确需要改变。保险的兄弟银行实行的“严进宽出”就是在开户的时候审核身份,而现在银行也开始对无证件开户的拒绝减少了银行后面的问题,而保险在投保时候的“没问题”就导致保险理赔的“有问题”。在理赔环节严查身份证是正确的,但是只在理赔环节严查身份证经常只是“事后诸亮”,因为问题早已经在投保时候产生了。就本案而言,保险人对于投保材料如果事先能够认真审核,就可以减少许多矛盾。
本案的核心问题在于对被保险人死亡的近因认定。普通投保人对“意外”的理解往往与保险的“意外”有偏差。这个认识偏差导致很多保险纠纷的频繁发生。平常人对“意外”的理解与字典对“意外”的定义相近,是“意料之外、意想不到的、突然发生的事情,多指不幸的事”。但是在保险中就不同了,“意外”是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对于这一点,保险公司和社会都需要继续通过各种途径进行广泛的宣传,以便最大程度地减少某些理赔纠纷的发生。
此案中被保险人已经死亡,对其亲人保险公司理应新皇冠体育:一些理解、人文关怀,承担自己的责任。发生保险理赔纠纷以后,保险人更应当主动、及时化解矛盾,尽可能缩短对有争议案件的处理时间。千万不要拖延,久拖不决不仅于事无补,相反,只会使问题更糟。
(机构来源:福建省保险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