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警总队交管处相关负责人1日表示,我省也将实行酒驾违法行为与交强险费率联系的浮动制度,具体如何操作,时间表还在制定中。据悉,这涉及到公安内部网与保监会外网的衔接问题,如需要开发一个公共平台用于信息交换和移交等。具体操作上也有很多细节需要协商。
福建省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严小纲表示,对于我省具体上浮比例多少等细则,目前相关部门正在讨论,具体政策尚未出台。我省车险信息平台准备进行系统改造,以便今后对接录入车主酒驾记录。
据了解,酒驾与交强险挂钩,各地交强险费率的浮动具体标准由各地依实际情况确定。如以一次酒驾为例,费率上浮10%至15%。那么是按上限严格处罚,还是点到为止?1日有人表示,酒驾与保险费率挂钩,其实也是变相处罚,但法理上有“一事不二罚”原则,即一种违法行为只能处罚一次。酒驾违法,在交警执法时已进行了经济处罚和扣证扣分,甚至限制人身自由,如果在交强险费率上,再按上限处罚,是否太重?相关部门在制定细则时应给予考虑。
1日一位业内人士表示,新规定从
目前交强险、商业车险均与道路交通事故相挂钩。如果既发生交通事故,又发生酒驾行为,车主的保费将增加不少。
(福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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