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2004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连续七年下发以农业、农村和农民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显示了党和国家解决“三农”问题的决心。《中共中央、国务院新皇冠体育: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金融机构要不断改善服务,加强对“三农”的支持。《中共中央、国务院新皇冠体育: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推出了一系列含金量高的强农惠农新政策,强调要针对农业农村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搞好农村信用环境建设,积极推广农村小额信用贷款,发展农村小额保险,促进农民就业创业,提高农村金融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快改善农村民生。中国保监会把推动农村人身保险发展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强调服务“三农”是保险业“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要求保险公司站在“讲政治,顾大局,负责任”的高度,积极发展农村人身保险。
在新农村建设中,加快农村人身保险业发展、完善农村医疗养老保障体系一直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经之路。目前农村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尚未普遍建立起来,农民的生、老、病、死等风险主要由自己承担,农村老无所养、病无所医、因病返贫、因残返贫的现象时有发生。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和养老保障问题需要加以解决。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深入推广,需要为独生子女家庭和二女户家庭解决养老保障问题。维护农村政权稳定,调动村干部积极性,也需要解决村干部的后顾之忧。在当前农民收入较低、保险意识不高以及保险市场不够成熟的情况下,要解决广大农民医疗、养老保障问题,既需要保险公司的积极参与,也需要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推动,用新的思想观念、新的思维方式,创新农村保障工作机制,为新农村建设增添活力。
作为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保险业,在服务“三农”、助力农村保障方面无疑发挥着积极的促进作用。中国人寿作为全球企业500强和世界品牌价值500强的国家大型保险企业, 始终以行业和社会责任为己任,勇于承担各种社会责任,积极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大局与和谐社会建设,贯彻落实国务院《新皇冠体育: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响应保监会新皇冠体育:保险业应提高服务“三农”的广度和深度的号召,充分发挥队伍、网络、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优势,认真履行行业与社会责任,在服务“三农”、助力农村保障方面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开发适合农民群众投保的保险产品,不断延伸服务领域,推动我国新农村建设、农村保险保障体系建设、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中国人寿不仅开办了被称为“中国小额保险第一款”系列产品--国寿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包括寿险、意外伤害险、交通意外伤害等四款个人险、三款团体险和两款小额贷款借款人保险产品,还推出被誉为“惠民第一险”的国寿新简易人身两全保险,满足被征地农民、外出务工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农村干部、计划生育家庭等群体的保险需求。在推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中,中国人寿积极与政府部门合作,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打造信息化、科学化、现代化的新农合服务平台,以最高的服务标准辅助政府管好新农合,为农民提供方便快捷的医疗管理服务,使新农合成为农民群众得实惠、党和政府得民心、政策措施得信任、卫生事业得发展的民心工程。
保险业在服务“三农”方面做了有益探索,但保险在农村普及还不够,农村保险市场发育程度很仍然不高,存在着包括保险主体对农村市场的投入不够、产品设计不合理、营销网络及各项制度建设缺乏创新等方面的问题。如何采取切实措施,促进农村保险市场发展,发挥保险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成为摆在保险业面前的一个重大战略问题。我们认为,推进创新农村人身保险发展,需要把握好如下五个方面:
一、建立协调合作平台。完善农民保险保障,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和帮助,尤其是在一些涉及农民切身利益、关系农村稳定的问题上,更需要政府的组织和推动。不少地方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方面采取政府推动、商业运作的方法,解决农民医疗、养老保障问题。在推动农村保险业发展中,当前一个重要工作就是政府和保险公司建立沟通协调平台和机制,把农村保险业的发展纳入政府的工作规划中,加强对保险业的关注和指导,推荐群众口碑好、组织协调能力强的人员参与发展推动工作,大力发展养老、医疗和意外保险业务,评选表彰一批保险村、保险镇、保险县、保险标兵,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激发农村服务网点和保险从业人员的荣誉感和积极性。
二、创新保险宣传方式。2000年《保险知识读本》和2006年《国务院新皇冠体育: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出台,都在举国上下掀起保险宣传热潮。在普及保险知识、提高群众保险意识中,各级政府部门要发挥自身独特的行政资源优势,与保险公司密切配合,在农村加强保险基础知识的宣传。保险公司也要加大宣传投入,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广泛宣传保险的意义和作用。保险公司在产品宣传中,可以将保险宣传与企业文化紧密结合起来,通过邀请名师专家举办投资理财讲座、健康知识讲座、客户联谊会,密切公司与客户的沟通交流,增强客户对风险保障和投资理财的认识。
三、狠抓优质诚信服务。诚信服务是赢得农民信任和支持的根本保证。在开发农村市场时,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诚信服务”的原则,设身处地地为农民服务,切实做好宣传、承保、续收、理赔、给付等服务工作。同时,加强对保险从业行为的监管,规范市场竞争秩序,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农民保险利益。保险公司不仅要适应新时期保险业竞争的要求,全面完善客户服务中心服务设施和环境建设,大力推行中国保监会倡导的寿险柜面标准化服务,还要不断推出个性化、差异化的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延伸服务内涵,提升社会各界对保险业的信任度。
四、强化从业队伍管理。农村保险营销员由于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加上展业难度大,队伍稳定性差,宣传服务工作不足,直接影响到群众对保险的认同感和对保险行业的信任度。因此,强化对农村营销员的规范化管理。一方面,在壮大营销员队伍的时候,要把好素质关,实行常规化的教育培训,强化职业道德、法纪意识和服务意识;另一方面,建立健全营销管理制度,严格对从业行为的监督和管理,规范营销员展业行为。同时,大力发展驻村业务员,加强对农村营销员的工作支持,提升他们在当地群众的良好形象,并且在激励政策上给予适当的倾斜,增强他们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开发农村保险产品。农村人身保险产品要考虑农民需求,做到条款简单、保费低廉、保障适度。要加大“三农”保险拓展力度,正确处理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研究制定加强政策性业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合理制订农村人身保险产品价格,开办保费较低、保障适度的保险产品,服务于农民,让利于农民,体现对农村和农民的反哺。针对农民的收入状况和实际需要,重点开发适合农村发展的医疗、养老、意外等保障险种,充分考虑城乡差异,避免同质化现象。推进人身保险条款通俗化工作,方便农民了解人身保险条款。开发农村客户的特定保险产品,满足失地农民、外来工、计生家庭等群体的保险需求,形成完善的农村产品体系。编发农村保险服务和保险产品手册,方便农民群众的咨询投保。
“农业发展,农民富裕,农村和谐”,这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所要实现的目标。发展农村人身保险业务,完善农村保险保障,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是实现寿险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是保险业顺民意、谋民利、得民心、解民忧的具体行动。这是一个系统工程、德政工程、民心工程,需要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和保险公司的密切配合。只要我们从农村发展大局出发,从维护农民利益出发,密切配合,创新求实,扎实工作,就能开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局面。
(王进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