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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福建省分公司加强“开门红”业务期间销售风险防范工作

2010-03-12 09:34:45来源:中国人寿福建省分公司作者:辛建平阅读次数: 添加收藏
摘要:

 

本网讯 根据往年一季度“开门红”业务期间,市场竞争激烈,销售人员违规行为呈上升趋势的现象,为了切实防范销售风险,提升公司业务质量、维护公司品牌形象,中国人寿福建省分公司对所辖各市分公司2010年“开门红”业务期间防范销售风险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开门红”期间销售风险防范工作。指出业务发展的高峰期,也是销售风险的高发期,随着《新保险法》、《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处罚办法》一批新的法律法规的出台,外部监管日趋严格,公司面临的处罚风险也越来越大。当前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业务发展压力加大,销售人员违规行为必然增多。因此,各市分公司在努力发展业务的同时,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销售风险的防范工作,把好公司风险防控的第一道防线,确保公司业务持续健康发展。二是要积极开展销售人员诚信合规教育工作。根据当前销售违规行为的情况,省公司开发了专门课件,对销售人员进行专题教育,近期将下发各市分公司,作为2010年公司“诚信我为先,一零见真情”活动的组成部分。各地要及时做好销售人员的组织学习工作,做好销售人员培训的统计表、签到表、照片等的收集工作,有效提升销售人员诚信合规展业的自觉性。三是要积极开展销售行为合规性检查工作。1、对于分红险、万能险等新型产品的销售,各市分公司要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要求,重点检查销售人员使用的宣传材料是否合规;投保人是否知悉投保提示内容并签字;销售人员演示保单利益时是否严格遵循管理办法》规定等关键环节。2、目前各种类型的产说会在大量召开,各分支机构和相关部门应严格按照公司管理规定,将产说会相关宣传单、演示课件等宣传材料向市分公司监察部(销售督察部)报备审核,经审核通过后才能使用,各市分公司监察部(销售督察部)对于报备的材料要留档备查。“开门红”期间,各市分公司销售督察人员必须亲自参加市公司组织的大型产说会,到现场进行检查和监督,并记录现场检查情况,县级督察人员必须亲自参加本级组织的产说会,到现场进行检查和监督,并记录现场检查情况。3、各级督察人员要经常深入产说会现场、职场、柜面开展现场检查,以便于及时发现和阻止销售人员各种销售违规行为的发生。4、省公司销售督察部将结合“保单检查卡”、“保险存折”清理情况的检查,对各市公司在“开门红”期间销售风险防范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四是要及时对各类销售违规行为进行查处。针对“开门红”期间,销售误导、截留挪用保费、代签名等违规行为呈多发趋势,各地要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认真查处,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处理规定对违规人员进行处罚,对于业务管理中心定期下发的“代签名”保单补充确认手续办理情况通报里列明的“代签名”违规人员要及时进行处理。

(辛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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