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合同 汽车质量 数字电视
成为去年投诉主要热点
一是营销合同纠纷上升。集中反映在汽车、房产、金融保险和服务类消费领域,主要反映不履行合同、夸大商品宣传、售后服务不到位,收取定金不及时退还等问题。
二是汽车质量责任难定,售后服务难尽人意。新车只修不换,甚至被判定为人为故障,消费者缺乏相关信息,故障车辆难以分清责任,举证难。
三是数字电视投诉成为新热点。消费者投诉的内容包括数字电视的安装选择、收视质量、产品资费等问题。有线电视保留的模拟频道少、数字电视使用费用过高、机顶盒销售涉嫌垄断等问题也被消费者强烈投诉。
2009年消费维权十大案例(部分)
超市购物被诬小偷遭“审讯”4个钟头
案例:2009年9月3日晚7时,石狮市消费者施先生到百姓超市购物,超市保安称施先生偷了东西,对他进行“审讯”。审讯时间超过4个小时,事后,该超市书面道歉,道歉书经消费者确认后张贴在超市前、后门一周,并赔偿施先生精神损失5000元。
点评:遇到此类侵权,消费者可要求精神赔偿,而对经营者而言,越权或侵权都要承担法律后果。
VIP卡连环套陷阱
案例:2009年1月20日,投诉人姜先生等10人在宁德寿宁县东泰房地产有限公司办理每张5万元的“龙庭国际VIP卡”,3月初,该公司突然通知投诉人更换VIP卡收据,变成了以公司董事长个人名义的借款收据。
经调查,该公司涉嫌虚假宣传和违规变相收取预订金。寿宁县消委会作出调解:由东泰房地产公司向每户退还本金及利息共计人民币6.42万元。
点评:虽说通过更换字据,经营者有预谋地毁灭了部分证据,但还是留下痕迹。先退赔,后受罚,这也是侵权者应该得到的结果。
开发商玩“空手道” 消费者上当
案例:2007年10月至2008年4月,消费者郑先生等12人每人分别向福建欧氏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订购商品房,并缴纳6万-8万元购房保留金。但至2009年3月14日该公司通知购房业主仍不能开盘,且不予退款。
经调解:2009年5月1日前,76万元购房保留金已如数返还给消费者。
点评:虽然消费者最终如数要回了购房保留金。但经营者为此付出的成本是“零”,而其通过房价上涨和银行利息,得到的却是一大笔可观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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