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进一步规范森林保险业务理赔行为,确保保险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近日,人保财险福建省分公司与省林业厅、财政厅联合制定了《森林保险理赔操作规程(试行)》和《森林保险灾害损失认定标准》。
一是明确森林综合保险责任范围。具体为: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包括松材线虫病),以及暴雨、暴风、洪水、滑坡、泥石流、冰雹、霜冻、台风、暴雪、雨凇、干旱等人力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
二是明确森林保险查勘赔付时限。根据林木损失确定清晰程度,规定最长不超过23日的查勘定损期限;合同双方在达成赔偿协议并公示7日后,无疑义的,保险公司应在10日内支付赔偿金。
三是明确森林保险查勘定损方法。森林火灾采用地形图勾绘或者实测方法来确定受害面积,其他林木灾害采用区域查勘和地块小班查勘。
四是明确争议处理方法。要求保险公司组织被保险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现场勘验技术人员对查勘定损最终结果进行三方确认。如有争议,保险公司组织具有相关专业资格的3位以上人员进行评估和鉴定,直至依法申请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中国保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