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一员,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事关整个金融系统的安全与稳定。
近日,保监会下发通知,印发了副主席周延礼在2010年上半年全国财产保险监管情况通报会上的讲话及有关会议材料。在谈到产险行业存在的风险时,保监会指出目前偿付能力不足的公司还有5家,处于警戒区域的有7家,其中个别公司预测解决难度较大。保监会称,在下一步的监管工作中,要以防范化解偿付能力不足风险为重点,继续落实好一司一策的监管措施,增强有效性。对个别预计解决难度较大的公司,进行专题研究,必要时启动接管甚至破产清算程序。对每个公司解决偿付能力的时限做出明确规定。确保不因任何一家公司因偿付能力不足引发现实风险。
实际上,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下降的问题,在今年上市保险公司发布的中报里便已显现。以中国人寿、中国平安这两家中国最大的保险公司为例,中报显示,中国人寿偿付能力充足率从上年末的304%降至217%,平安偿付能力充足率则由去年末的302%降到218%。其中,截至6月30日,平安财险的实际资本为90.63亿元,最低资本66.52亿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36.2%,相比2009年末减少了7.4%。而在2008年末和2009年中期,平安财险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153.3%和161.0%。这意味着,平安财险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已达到2008年9月以来的最低水平。
根据保监会的规定,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状况分为下列三类:一、不足类公司,指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00%的保险公司;二、充足Ⅰ类公司,指偿付能力充足率在100%到150%之间的保险公司;三、充足Ⅱ类公司,指偿付能力充足率高于150%的保险公司。对于不足类公司,保监会可采取多项监管措施,例如:责令增加资本金或者限制向股东分红;限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和在职消费水平;调整负责人及有关管理人员等等。保监会在上述通报会上提到的启动接管甚至破产清算程序,算得上是最为严厉的监管措施了。保监会的这一表态,表明现阶段监管层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盯得还是比较紧的。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迅速下降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保费收入的高速增长。今年上半年,保险行业保费收入7998.6亿元,同比增长33.6%,增速较上年同期提高27.1个百分点,几乎所有的上市保险公司上半年的保费收入增速都在这一水平上下。中信证券预计2010年全年保险全行业保费收入同比增长30%,那么下半年保险公司保费收入的增长速度与上半年应该相差无几。考虑到短期内大幅提高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并不现实,保费增长带来的偿付能力压力,只能通过融资或者限制业务扩张来缓解。而具体的路径选择,则要视各家保险公司自身的融资能力和经营状况而定。
最终分析结论(Final Analysis Conclusion):
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一员,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事关整个金融系统的安全与稳定。随着保险公司资产规模的高速扩张,保监会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监管相信将呈趋紧之势。现在才刚刚开始勒紧缰绳,下一步还可能有实力不济的保险公司关门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