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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保监局监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成效显著

2010-11-26 10:47:58来源:作者:吴南方 郑秀芳阅读次数: 添加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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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实创新   兴贤育才

――福建保监局监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成效显著

 

福建保险网讯“一年之计,莫如树谷;十年之计,莫如树木;百年之计,莫如树人”。切实加强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保险监管干部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是适应保险监管新形势新发展的迫切需要和必然要求。2010年以来,福建保监局在保监会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立足实际,锐意创新,有的放矢,积极探索保险监管干部教育培训的新途径、新方法,总结出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

一、围绕监管工作,突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培训内容是干部教育工作成败的关键。福建保监局监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围绕保险监管中心,以干部的需求为导向,立足实际,着眼急需,重在管用,强化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增强学习的吸引力。保监局干部队伍总体较为年轻,在监管工作中特别需要加强监管理论与实务的学习和经验积累。为确保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保监局每年年初即向全局广泛征求培训意见,要求各处室围绕“监管工作要求我们学什么,干部最想学什么”进行充分讨论,并结合处室工作需要和干部岗位技能要求,提出当年的培训需求和建议。局人教处作为培训需求和资源供给的“调配中心”,在深入了解培训内容、师资来源的基础上,对课程进行汇总梳理,搭配供需,好中选优,再将经过调整的课程安排反馈各处室听取意见。通过反复、深入的沟通,最终确定出针对性强、按需施教、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

2010年以来,福建保监局先后组织开展了21场培训,全局干部超过1000人次参加了培训,效果明显。通过每季度开展一次法制培训,围绕新《保险法》及配套规定进行全面、系统地梳理和解读,并结合行政执法面临的具体问题,开展诸如《行政执法中证据采集的方法步骤》等培训,确保全局干部能够充分理解新《保险法》及其配套文件,并能够在监管实践工作中加以正确运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通过《中国寿险市场分析与展望》、《银行业的非现场监管》和《台湾产险业偿付能力监管制度》的培训,拓宽了全局干部的视野,引导他们主动增强结合宏观形势解决微观问题的能力,以及用比较研究的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保监局充分利用每一次保监会来榕举办全国系统专业会议及培训的机会,积极组织全局干部旁听,增加他们接受高水平的专业知识培训的机会,丰富监管知识,提升监管能力。此外,保监局一把手也主动发挥党委书记带头学习的示范作用,先后两次给全局干部讲党课,通过解读党的历届代表大会,详细介绍了我党的光辉历史,在加强全局干部业务技能培训的同时,进一步强化思想政治教育。

二、坚持广开渠道,增强培训的丰富性和多样性

一是拓宽渠道,增强培训的多元化。通过局领导出面邀请保监会领导、业界和学界的知名专家、学者,引入优质师资的同时,保监局也注意挖掘各处室在各自的工作领域中逐步积累的丰富培训资源。如通过法制处邀请省检察院、法院和工商局的相关领导、专家讲解法律法规、预防职务犯罪、案件检查和证据搜集等知识;通过办公室邀请省政府办公厅、保密局的专家讲解公文写作和保密制度;通过统研处邀请省发改委、统计局的专家介绍我省经济发展概况;通过产、寿险处和中介处邀请相关的保险机构高管来授课,等等。通过对全局干部教育资源的充分发掘,保监局逐步搭建起多元化的培训渠道,进一步丰富了培训内容。

二是不拘形式,确保培训的多样化。在“请进来”专家的基础上,保监局还以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促进培训效果。通过鼓励干部“登讲台”讲授理论与监管经验,促进干部间的相互学习讨论;通过购买名家的教学光盘,实施电教培训;通过组织干部参观革命教育基地、监狱、案例图片展等,现场开展党性党风教育和廉政守法教育;通过树立先进典型,学习模范人物加强创先争优教育;通过在内网QQ经常性组织业务学习讨论,加深对监管法规政策制度的理解与掌握。

三是延伸视野,提升培训的多彩化。在培训渠道拓宽的同时,培训内容也丰富起来,在保证全局干部重点需求的基础上,将培训课题从宏观经济、金融保险、法律法规、监管实务延伸至党务廉政、社会热点、社交礼仪、健康保健等方方面面,使广大干部获益匪浅。

此外,福建保监局还大规模扩充局图书室的书籍报刊,不断丰富理论文献、经典著作、畅销书籍的收藏。局一把手还经常将日常学习中发现的好书好文向全局干部推荐,大力营造读书气氛,促进全局干部养成持续学习的良好习惯。

三、实施“转培训”,确保培训的新颖性和深入性

培训工作要上新台阶,就需要不断开拓创新,在内容和方式方法上寻找突破。2010年,福建保监局创新实施“转培训”,将其作为提高培训覆盖面、深化知识传输、贯彻上级精神的重要途径,并以制度形式加以固化。保监局规定,凡是干部参加出国考察学习和交流研讨、参加保监会组织的培训或是参加省市及其他单位组织的重要培训,一律要围绕培训内容为全局干部转培训,分享培训资料和成果。今年来,我局相继开展了保监会“保险机构案件责任追究制度”培训班课程、保监会新会计制度培训班课程、日本产险市场和再保险制度-22届东亚再保险研讨会等方面的转培训。实践证明,转培训工作收效明显。一是促进了培训工作的深化。干部在外接受培训后,将知识有效地传递给全局干部,即培训一人等于培训了全局,扩大了培训的广度和深度。同时,由于干部除了接受自身业务领域的培训外,有机会接触到其他业务领域的培训,获得了更加全面的知识,有助于综合型人才的培养。二是培养和锻炼了干部。在外接受培训的干部由于要将角色从“学生”的转为“老师”,就必须更加认真地听讲和学习,消化知识,精心准备,促进了自身对培训内容的理解和认识,强化了培训效果。而且“登讲台”也锻炼了干部的胆量和口才,提升了自信心。三是提高了干部学习的积极性。干部们期待接受转培训,转培训的课程大多层次高、实效性强、观点新锐,激发了大家的学习兴趣和学习热情。培训过程中的互动和探讨,也进一步增强了干部培训的主体意识,提高了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吴南方  郑秀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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