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债券市场的发展确实起到了把信用风险从银行体系分散出去的作用。过去,由于债券市场发展严重滞后,社会债务融资几乎完全依赖银行信贷,因此几乎所有的信用风险都集中和聚集在银行体系。债券市场发展以后,一部分的社会融资需求得以经由债券市场满足,虽然商业银行仍是债券市场的主要投资者(占比近七成),但与全部融资都通过银行信贷解决相比,已经有三成的信用风险被分散到了银行体系以外。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其次,目前商业银行在债券市场投资结构中占据较大比重有其历史和现实成因。诚然,从美国等主要发达国家债券市场的投资者结构来看,保险机构、基金、公共部门、银行类金融机构、海外投资者共同构成了债券市场的主要投资者群体,但我国债券市场的投资者结构格局现状是由我国金融行业的发展历程所决定的。我国的国内保险业务恢复于1979年,第一只封闭式基金发起于1991年,而银行类金融机构从建国以来就一直是我国金融业的主导力量。1999年底,我国银行业的总资产为11万亿元,保险业的总资产为2604亿元,基金业资产净值603亿元。显然,由于起步较晚,导致了我国保险业、基金业的资产规模远不能与银行业相提并论。而且由于过去债券市场不发达,保险业、基金业缺乏债券这一主要的投资渠道,从而影响了发展。而在近几年债券市场快速发展的情况下,保险业、基金业又面临监管部门在债券投资方面的诸多限制,影响了其债券投资业务的发展。正是因为上述原因,才形成了商业银行在我国债券市场上占据主导地位的情况。
再次,我国债券市场的投资者结构在不断持续完善中。虽然商业银行在债券市场上长期处于主导地位,但随着经济和金融的深化发展,这一格局正在不断变化。多年来,我国保险业、基金业一直以高于银行业的速度在发展。截至2010年9月底,我国保险业的总资产达到4.8万亿元,基金业资产净值为2.39万亿元,而银行业的总资产约为90.6万亿元,较1999年底分别增长了约18倍、40倍和8倍。与之相应的,在债券市场上,保险业、基金业的份额占比从1999年底的2.12%、0.08%提高到了2010年9月底的9.32%、5.95%,而同期商业银行的市场占比则有所下降。
改变银行业在我国金融体系和债券市场中占据主导地位的情况,需要一个逐步的过程,不能因为现阶段商业银行仍在债券市场上处于主导地位,就质疑债券市场发展的意义和作用。恰恰相反,发展债券市场正是改变这一状况的重要手段。正是因为债券市场发展了,才为非银行金融业的发展提供了基础,也为改变金融资源集聚在银行业的情况创造了条件。可以预见,随着债券市场的继续发展,将会导致银行信贷增长的趋缓甚至下降,而其他非银行金融业可望得到更好的发展,金融体系和社会融资结构将更趋完善。
基于上述认识,我们应该继续坚定不移地大力发展债券市场,而不能因为一些既有问题而因噎废食。以发展过程中的必然现象来否定发展本身,更是本末倒置的。为更好地发展债券市场,未来一是要继续推动制度、产品、机制的创新和健全、完善,扩大债券市场的规模和容量,着力推动投资者结构多元化,多角度全方位着手,积极推动债券市场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二是要大力推动基金业和保险业的快速发展,同时放开债券投资的相关政策限制。实践证明,监管消除不了信用风险,信用风险应该由市场自身通过市场机制来分散、分担。
(作者单位: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信息研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