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林先生(13505035291)问:我有一辆面包车去年一整年都没开了,也没有购买保险,现在要用,需要把去年的保险补上吗?
答:林先生在签订今年保险合同时,不需要补交去年的保险。
首先要明白保险合同中“保险期间”的概念,所谓保险期间是指保险合同的有效期限,一般来说,在保险合同生效后,保险人只对保险期间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承担保险赔付义务。林先生今年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保险期间是从今年开始的,只需交今年的保费。
另外根据保险条款中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的规定:“投保人应当在本保险合同成立时交清保险费;保险费交清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即使是补交去年的保险费,保险公司同样不对去年的保险事故承担赔偿责任。
2.苏先生(13788812659)问:一年之后,2次以上出险,次年将上涨15%的保费,是否有包括2次呢?
答:从苏先生提供的内容,可以确定苏先生想了解的是商业险出险费率浮动的情况。这个问题应该从两方面来说,首先,该车辆是否属于我省保险行业使用商业车险理赔信息互查平台自律公约(下简称公约)的适用范围,目前这部分范围主要包括个人车辆、营业性用车和特种车。
其次,公约把承保车辆上年度商业险的出险次数分成6种情况并对应制定商业车险费率调整下限。(这6种情况分别为:1.承保车辆为“新车”;2.“上年出险0次”;3.“上年出险1-2次”;4.“上年出险3次”;5.“上年出险4次”;6.“上年出险5次及以上”)。所以很明显,“出险2次”的属于第3种,即“上年出险1-2次”的费率浮动情况,而“出险2次以上”只能根据实际的出险次数在第4、5、6三种情况中选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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