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兰
在国际金融危机阴霾未散、我国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的关键时期,在我国即将开始新一个五年的重要时刻,我国保险业该如何审慎谋篇布局,在“十二五”开局之年直面风险挑战、继续抓住机遇保持科学发展态势,这不仅是2011年保险业内最为关注的焦点所在,更关乎数量日益庞大的众多保险消费者的切身利益。
站在新起点:“梦圆”新兴保险大国
回顾刚刚过去的“十一五”,这无疑是保险业面临形势最复杂、经受考验最多的五年,也是发展变化最大、综合实力提升最快、服务能力显著增强、行业地位和社会影响力大幅提高的五年。正是在这个关键的五年中,中国跃升为全球最重要的新兴保险大国。
“十一五”期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全球保险业总体陷入低迷,业务增长缓慢,而我国保险业却保持了持续较快发展的良好势头,保费收入年均增长率高达24.2%,与2005年相比, 2010年保费收入预计将是2005年的2.7倍、总资产的3.2倍。不仅如此,在金融市场、资本市场大幅波动的情况下,我国保险业既坚持业务的稳健经营,防止了业务大起大落,又实现了经营效益和投资收益的稳定增长。在上个五年间,我国保险机构共实现投资收益7201.2亿元,年均投资收益率超过6%。
更加值得关注的是,五年间我国保险业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也显著提升。据统计,“十一五”期间保险业各项赔款和给付支出累计达1.26万亿元,是“十五”期间的2.95倍。目前,保险业共为人民群众未来医疗和养老积累准备金3.4万亿元。此外,在南方雨雪冰冻灾害、汶川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面前,保险业全力以赴,较好地发挥了经济补偿和社会风险管理功能,促进了生产生活秩序的稳定和灾后重建。
展望“十二五”:步入全面转型关键期
“今后一个时期,我国保险业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既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又面临诸多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挑战。”对于“十二五”期间保险业所面临的形势,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在日前召开的保险业情况通报会上用“三个时期”作了全面分析。
首先,“十二五”时期保险业仍处于“快速发展期”。吴定富说,从外部环境看,“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我国经济在较长一段时间内将保持平稳快速发展的势头,社会财富和居民财富的不断积累,这将为保险业发展提供坚实基础。而且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发展方式的加快转变以及人民群众养老、医疗保障等需求的提升,这些都将为保险业实现快速增长提供强大支撑。从行业自身看,我国保险业起步晚、基础差,因而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和空间。2009年,保费收入占GDP的比重,世界平均为7%,我国为3.4%;人均保费世界平均为595美元,我国为121美元。此外,从国际经验看,人均GDP3000~10000美元是保险业的加速上升期,目前我国人均GDP已经达到4000美元,人们的消费需求开始升级,对养老保健、医疗卫生、汽车住宅、文化教育等改善生活质量的需求将明显提高,而这些消费领域都与保险业息息相关。
其次,“十二五”时期保险业处于“矛盾和问题凸显期”。在肯定保险业面临难得发展机遇的同时,吴定富也坦言,快速发展时期往往也是问题集中暴露时期。从国际上看,在市场主体不断增多、业务快速增长的阶段,保险市场容易出现市场秩序混乱、风险集中暴露等问题。目前我国保险业快速发展中积累的深层次问题和矛盾在逐步显现,一些短期问题和长期问题相互交织。
其中,风险防范是保险业长期面对的任务,也是当前必须高度重视的问题。市场秩序亟待规范,非理性价格竞争、销售误导、理赔难、经营数据不真实、虚假列支中介代理手续费和营业费用等问题须得到有效治理。此外,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深远,世界经济格局正在发生深刻复杂变化,我国也将进一步深化金融体制改革,这些都对保险业准确把握形势、驾驭复杂局面提出了更高要求。
再次,“十二五”时期是保险业全面转型的“关键时期”。面对保险业存在的主要问题,正如吴定富所说,“说到底还是发展方式粗放的问题”。保险业的发展基础和外部环境已经发生了深刻变化,如果继续走粗放发展的老路,现有的资本、人才等市场要素,支撑不了高投入、高成本、高消耗、低效率的增长模式;现有的产品、服务和销售渠道,满足不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保险需求;现有的公司治理、内控水平和经营管理,应对不了全面开放和综合经营条件下的市场竞争;现有的诚信水平、法制观念和保护被保险人利益的意识,适应不了社会进步的要求。“转变发展方式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时候,全行业要通过转变发展方式促进行业实现全面转型。”
2011年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为“第一要务”
作为提前获悉2011年保险监管思路的重要途径,日前召开的保险业情况通报会所透露出的讯息显然颇为重要。
“2011年是‘十二五’时期的开局之年,做好2011年的保险监管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据吴定富透露,2011年保险监管工作将“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坚持依法监管、科学监管和有效监管,着力防范化解保险风险,着力规范保险市场秩序,着力保护被保险人利益,促进保险业平稳较快发展。”
值得关注的是,“强化市场行为监管,加大市场规范力度”被列2011年七大工作之首,而这也是监管机构近年来首次将规范保险市场秩序作为“第一要务”。由此可见,规范保险市场秩序将是2011年保险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急中之急。
“目前,市场秩序存在的问题还比较多,解决起来也有一定的难度。‘十二五’期间,要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使市场秩序从根本上得到治理和规范。”吴定富强调,规范保险市场秩序,首先要把打击虚假经营行为作为重点。其中,财产保险领域以车险和农业保险为重点,突出整治虚假批单退费、虚挂应收保费、虚列中介代理手续费、虚列营业费用和农业保险虚假承保、虚假赔案问题。人身保险领域以银行保险为重点,突出整治账外暗中支付手续费和销售误导问题,同时对电话销售业务和团体年金业务开展集中治理。保险中介领域以保险公司中介业务为重点,突出整治利用中介业务和中介渠道弄虚作假、虚增成本、非法套取资金等问题,同时对保险代理市场进行清理整顿。
此外,加大查处力度也将成为2011年规范市场秩序的重要手段。据了解,对2011年的现场检查工作,保监会有关部门已经制订了相关业务领域的检查方案,明确了检查对象、检查重点和时间安排。监管机构将按照检查方案,统筹监管力量,深入开展现场检查。对查实的违法违规问题,以处罚责任人、停业、吊销许可证、追究上级领导责任为主,严厉处罚违规保险机构和违规人员。对于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
作为规范市场秩序的“治本之策”,制度完善和强化执行也在2011年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据悉,针对保险市场问题产生的关键环节,监管机构将进一步建立健全操作性强的具体监管制度,从源头上规范市场行为。在完善中介业务管理规定和保险公司财务内控制度的同时,保监会还将督促保险公司健全内部审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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