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01-06 15:52:12 作者:沈耀胜 来源:中保网·中国保险报
金融时报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保险学会联合评出2010年中国保险十大新闻中,有一条是保险电话销售被批“扰民”保监会出台举措强力整肃。
读罢这则新闻在高兴之余,也有一些想法。高兴的是,我们看到了與论监督的威力,看到了领导机关强力整肃的坚定决心。值得深思的是,我们应当如何正确处理突发事件?
與论监督功不可没。面对與论监督,有几种情况非常堪忧:一是“麻木不仁”、“我行我素”;二是“优柔寡断”、“遮遮掩掩”;三是“息事宁人”、“委曲求全”。在2010年的最后一个月,某一保险公司的一则“负面”新闻,其曝光度不亚于电话“扰民”这事,已被280多家网络媒介争相转载,其中不乏权威媒体。当地媒体曝光的是一家保险公司的一起保险纠纷个案:保单已经失效、银行还在划账。没有交代的情形是:问题发生以后,公司态度诚恳、多次登门道歉,还提出具体解决办法,但是客户执意要按保额赔偿,更不存在所谓的“涉嫌诈骗”一说。现在,虽然纠纷已经处理。但是,许多网络媒体依然保留着这则“负面”新闻,“涉嫌诈骗”成了这家公司“难以除却”的“心痛”。
保险是经营风险与诚信的行业,保险服务无小事。但是,保险服务原则性极强,必须以实际损失为前提,以条款合同为尺度。当保险企业与被保险人意见相佐时,保险人就要耐心沟通,或者通过第三方调停,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处理在初始阶段。一旦媒体介入,就要坦诚面对,并借助媒体力量,果断处理纠纷。事件解决以后,媒体也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整个事件进行完整报道,这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题中之义”,也是作为媒体人的应有责任。这样,才能使公众对于发生过的事件,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准确的判断。切忌“ 不了了之”、“断章取义”,对当事单位造成持续 “伤害”。
还需强调的是,当事单位对于正确批评,无疑应当虚心接受、坚决改正;对于不实“指控”,也要“据理力争”,敢于说“不”。最有效的“止血”方法,莫过于实事求是,用事实说话。公众既关注过去究竟发生过什么,更关注当下到底做了什么。要在第一时间给公众以完整的知情权。特别要说明的是,目前一些当事单位较为普遍存在的“鸵鸟”心态,是严重影响妥处突发事件的主要心理障碍。最后,在保险纠纷的处理过程中,及时寻求领导机关,或者行业协会调停,或者进入司法程序,都是很正常的途径。当然,最主要的还是要注重从源头上把好关,不要使纠纷产生,更不要激化。
随着保险覆盖面的不断扩大,加上公众保险知识缺乏,保险公司的宣导沟通不力,保险理赔纠纷案也在相对上升。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处理不当,就很容易能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也有可能诱发成公众事件。所以,根本的解决之策,是积极做好事前的防范。对于客户的投诉要认真对待,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按照中国保监会的要求,进行保险投诉纠纷快速处理,合情合理地化解矛盾、平息纠纷,将问题解决在当地、当时。
重视與论监督十分重要,尤其在互联网时代,切莫可等闲视之。上面两个例子,一个被批电话“扰民”,一个被指“涉嫌诈骗”。具体情由不同,各自结局异样。作为经营风险与诚信的保险企业,要十分注重维护自己的形象,用自己的行动和真诚打动客户、回报社会。出了问题,更要换位思考、举一反三、“对症下药”、解决问题。当然,也不能“不分青红皂白”,轻易放弃“话语权”。“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在一定条件下,两者可以互相转化。转化的条件就是实事求是、勇敢面对。具体地讲,一方面要切实做好本身的服务工作,防止纠纷发生;一方面要学会正确、快速地处理突发事件。保险电话销售被批“扰民”保监会出台举措强力整肃,留给我们的思考当然远不止这些。
上一篇: 五种适合你的保健养生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