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国保监会
一段时期以来,保险监管部门将规范市场秩序作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强监管,全面规范保险市场秩序,积极保护广大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同时,各家保险公司也通过加强自我约束、树立依法合规经营理念、强化内控和经营管理,保险服务水平不断得到改进和提升。
无庸讳言的是,由于我国保险业起步晚、基础差、发展快,在此过程中,难免会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尤其在保护广大投保人、被保险人利益方面,需要行业拿出新皇冠体育:切实有效的方法,立规定矩,并将其真正落到实处。
机动车辆保险作为财产险业最大的经营业务,与广大车主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由于牵涉面宽,往往很容易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重点,而《通知》中的相关调研内容,则集中反映了当前机动车辆商业保险制度亟待完善的各个方面,并提出了完善制度的具体时间表。从这个意义上讲,保险监管部门下决心采取综合措施来解决根本性问题,真正体现了想保险消费者所想、急保险消费者所急、办保险消费者所需。
完善机动车辆商业保险制度,保护广大机动车辆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不能仅仅看作是保险监管部门的工作,还需要全行业的积极参与,更需要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帮助。只有这样,才能使这一制度更好地惠及广大机动车辆投保人、被保险人,更好促进机动车辆保险业的健康发展。
完善机动车辆商业保险制度,不仅要从车险条款和费率,车险承保、理赔服务流程和服务标准等方面入手,还应当注重加强对社会公众的保险知识普及教育工作。个别媒体由于缺乏必要的保险专业知识,导致其涉及机动车辆保险的一些报道不实,误导了社会公众。
全行业应当把普及保险知识作为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的基础性工作,发挥监管机关、保险社团和保险机构的力量,正确宣传保险功能作用,大力普及保险知识,并及时主动地向保险消费者提示风险,让广大保险消费者在明明白白买保险的基础上,懂得如何正确维护自身权益,如何正确监督市场经营者的行为。只有这样,才能形成广大保险消费者与行业良性互动的和谐局面。
上一篇: 北京保险行业协会:也有可能“低保高赔”
下一篇: 2010年巨灾保险损失430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