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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港国寿理赔首笔农村意外伤害保险

2011-04-11 09:13:42来源:福建保险网作者:阅读次数: 添加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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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保险网讯4月8日上午,中国人寿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支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经理、团体业务部经理等人员,与泉港区涂岭镇前欧村村书记一起,前往意外身故的被保险人出某的家中,向受益人送上农村意外保险身故保险金1万元,同时表达对家属的真挚慰问。这是泉港国寿2011年推出农村意外伤害保险以来的第一笔理赔款。受益人对中国人寿及时理赔和上门服务表示感谢,现场的很多村民对这种为民办实事的农村意外伤害保险有了深刻认识。
      2011年1月1日,被保险人出某所在的村委会为其向泉港国寿投保农村意外伤害保险。2月8日被保险人出某的儿子向泉港国寿电话报案,称其父亲于2月1日因意外摔倒,2月4日送往当地医院诊断为右股骨粉碎性骨折,2月7日在家中不幸身故,并于3月28日提交索赔申请材料。泉港国寿经调查核实确属保险责任,决定按保险条款规定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1万元,并且上门送赔款。
      农村意外伤害保险是泉港国寿在泉港区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启动会上提出来的,得到泉港区与会领导的肯定和支持。该保险针对泉港新农合由于基金压力大,对因工伤、意外引起事件不给予补偿的情况,为了使意外引起的伤害能同样得到与新农合一样较满意的补偿,推出了配套新农合的农村意外伤害保险。只要每人一年10元保费随同新农合费用一起收取,补偿期间与新农合一致,补偿方案为意外门诊一年最高可补偿500元、意外住院一年最高可补偿3000元、因意外引起的死亡最高补偿10000元。
      农村意外伤害保险的开办,旨在解决农民意外伤害无法补偿的问题,减轻新农合基金的补偿压力,使政民关系更为融合,更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泉港区政府和各乡镇、村委会对这项为民办实事的工作给予认可和支持,并且广泛开展宣传和推动活动,努力把这项民心工程落实到位。(陈峥峥  王进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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