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皇冠体育

图片
行业新闻
您所在的位置:新皇冠体育: > 监管资讯 > 行业新闻 > 正文

2011年北大赛瑟论坛:专家学者就综合风险管理建言献策

2011-04-20 09:40:01来源:中国保险报作者:阅读次数: 添加收藏
摘要:
2011年北大赛瑟论坛召开
专家学者就综合风险管理建言献策

  论坛现场。

  (本版文字由本报记者谢柳、杨林整理,本版图片由本报记者刘书勇摄)

罗忠敏:
建立地震保险制度应抓紧起步

  在创新社会管理、推动巨灾保险制度的过程中,建立地震保险制度是当前非常突出的一个任务,必须尽快破题,抓紧起步。

  当前,台风、洪水、泥石流等巨灾保险已在不断完善的过程中,急缺的就是地震保险。发展地震保险面临两个难题:第一个难题是进一步统一认识。所谓进一步统一认识,就是怎样认识地震保险?商业保险为何难以单独地进入地震保险的领域?引入商业保险机制后,政府的责任是什么等等,这一系列的问题都需要尽快统一认识。

  地震保险不同于其他商业保险,这是由巨灾风险的特点决定的,巨灾保险的条款是难以按照商业保险的基本原理操作的,由于灾害损失的不确定性和巨额的损失补偿,任何一家保险企业乃至整个保险行业都不可能单独承受地震的风险。

  地震保险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产品,理应由政府主导,并且给予政策的支持和辅助,且不宜把建立地震保险制度作为保险业一方承担的责任。

  地震保险之所以要引入商业保险机制,一是利用保险机制改变灾害损失补偿中由政府财政救助的单一模式;二是通过保险方式,达到四两拨千斤的效果。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对受灾人群提供救助,这样可以减轻政府巨大的财政负担,可以弘扬“我为人人、人人为我、互救互助、有难同帮”的社会精神。此外,通过再保险的办法,地震保险可以在更大的空间转移风险,增加补偿的救助基金;三是通过保险制度的实施,强化和健全风险防范体系。建立地震保险制度有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要设防,要确定很多承保条件,促进灾害防范,减少损失;四是在转变政府职能当中,由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利用商业保险的长处,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地震保险制度的建立是政府相关部门的责任,也应是政府主导的重要事情,而不是保险业可以独立承担或完成的重大任务。

  第二个难题是如何建立巨灾风险损失的分担机制,具体来说,也就是如何建立巨灾保险基金。

  建立地震保险制度,眼下所遇难题的症结在于如何建立巨灾风险基金,即巨灾风险的分散和损失补偿的分担机制。在巨灾基金的来源方面应主张:一是财政一定要纳入预算逐年出资;二是不能完全依赖中央财政,应设立至少包含中央和省级财政的二级巨灾基金,并且成立专门的机构管理此项基金,封闭运行;三是在资金来源上要多想办法。

  尽快使地震保险进入实际操作阶段,现在的关键问题是国家应尽快决策,确立基本框架,切实启动地震保险制度建设工作,结束议而不决的状况,在“十二五”的社会管理创新中迎接挑战,经受检验,给社会公众和国际社会一个回答和展现。

  罗忠敏

  中国保险学会

  会长

张维功:
尽快建立国家级别的
综合风险管理制度

  在现代国际竞争格局下,风险管理已经成为对我国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起决定作用的核心要素。

  在现阶段经济发展形势下,我国存在的主要风险至少有三个方面: 第一,高经济指标与低协调发展并存的风险;第二,高公众需求与低保障供给并存的风险;第三,高风险传导与低风险管理并存的风险。针对以上风险,解决之道显然不能单一。只有尽快建立起国家级别的综合风险管理制度,才能确保风险的有效预防。

  综合风险管理也对保险行业的发展提出了更严的标准和更高的要求。保险作为风险管理、风险保障的行业,最有可能承担起综合风险管理体系的探索和架构搭建工作。面对时代赋予的重要使命,保险行业应当着重做好三方面的工作:

  一是有效防范整个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保险业要通过完善自身的风险管理和为其他金融行业提供风险保障,使金融市场从货币到资本、从民众到市场、从流入到流出的全过程都得到良好的风险保障,为国家金融体系的稳固奠定基础。

  二是切实解决各类经济生活的综合性风险。没有哪一个行业可以像保险业这样对社会存在的各类风险起到如此广泛的防御效果。从保民生的人身、养老、医疗等保险,到促发展的“三农”、县域、海运等保险产品,甚至包括如巨灾、信用、责任等特殊保险,可谓涉及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保险业要持续做好产品的研发和承保的创新,更好地发挥对社会风险的集合管理作用,并尽快实现国家层面的综合风险管理。

  三是做好公民的危机教育,培养公民的危机意识。保险业务拓展的过程本身就是一个对国民危机、风险意识的教育过程,而且具有覆盖面广、宣传直接的特点,因此,保险业对于国民风险意识的培养责无旁贷。

  “十二五”规划已经将国家的发展思路从单纯追求国强转型为更加重视民富,在转型期,保险业将责无旁贷地承担起风险管理实施的先行者和实践者的职责,不断开拓研究、创新实践。希望政府相关部门在这个过程中鼓励保险企业去创新,让新皇冠体育:的企业探讨新的服务方式、新的服务形式,为改善民生和社会转型提供更好的服务;同时,注重“十二五”期间社会转型可能面临的新问题、新形势、新特点以及新风险,使商业保险真正成为综合风险管理职能的重要支撑。

  张维功

  阳光保险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兼总裁

李玉泉:
健康险市场应实行严格准入制度

  我国健康保险远远落后于商业保险,与巨大的市场潜力不成比例。主要原因除了健康保险件均保费比较低、理赔发生频率高、盈亏平衡周期比较长、投入比较大等特点外,一个更重要的因素就是健康保险的风险管控难度大。主要体现在:保险公司与医疗机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合作机制还没有建立;市场竞争激烈,业务风险较大;经验数据缺乏,对医疗风险的识别和评估能力比较薄弱;健康保险产业链的构建还处于探索阶段;专业化程度不高,人才奇缺,缺乏有效防范风险的技术。此外,道德风险、逆选择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薄弱、国家政策支持不到位等因素也导致健康保险经营风险管控难度较大。

  健康保险作为一种专业化的风险转移机制和社会互助机制,具有很强的社会功能,是国家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发挥保障和改善国民健康水平的重要作用,为了确保这些作用的充分发挥,必须最大限度地优化健康保险资源的配置,有效地控制健康保险的经营风险。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来控制健康保险的风险:

  一是大力推进健康保险的专业化建设,提高风险管控能力。

  大力推进健康保险专业化建设是提高健康保险风险管控能力的核心。首先,要建立以大集中为主要特征的健康保险经营模式,通过集中的核保、核赔,实现对风险的集中评估和管控;其次,要建立专业化的产品体系,加强自主开发能力,确保产品的生命周期,精心培育核心产品;再次,要开发和建立专业化的信息系统,提高利用信息技术对医疗风险进行评估、监控的能力;第四,要建立专业化的人才队伍,为防范医疗风险提供智力保障。

  二是加强医疗过程的风险管控,避免超额赔付。

  建立医疗风险防范机制,事前健康管理、事中诊疗监控、事后赔付核查是三位一体的,如果仅仅是事后的赔付核查,健康保险很难实现经营效果。可以通过加强与社保部门的合作,借助政府力量,建立医疗机构与保险公司之间的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共享参保人员就诊的各种信息。同时还要与客户服务的改善有效结合,防止出现三方博弈。

  三是大力推进健康教育和健康管理,提高参保人员的健康意识和健康水平。

  推进健康教育和健康管理是健康保险的有效支撑,要通过各种形式提高社会民众的卫生意识,改变不良生活方式和习惯,达到预防疾病的目的。与健康教育密切相关的是健康管理,对保险公司来说,对客户开展健康管理,就可以减少赔付支出,降低经营成本。在一些发达国家,很多健康保险公司已经成为健康管理的主力。

  四是完善健康保险市场结构,优化市场环境。

  完善市场结构,优化市场环境是提高健康保险风险管控能力的重要保证。健康保险产品不是普通的消费品,健康保险的市场应该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防止对健康保险资源的破坏性竞争。

  此外,呼吁把健康保险作为与财产保险、人寿保险并列的第三领域进行单独监管,实行与财产保险、人寿保险类似的专属经营。在鼓励成立专业健康保险公司的同时,对非专业健康保险公司的健康保险业务要实行独立的核算和管理;对有效益的公司要求成立专门的健康保险子公司,对长期亏损的保险公司要求退出健康保险经营;对与政府合作、经办和管理各种政府委托业务的保险公司要有明确的支持,实行严格的准入制,通过进行动态管理来优化市场环境,提高健康保险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增强防范风险的能力。

  李玉泉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孙祁祥:
“双转”进程中呈现出
四大风险和六大矛盾

  我国已经进入了“双转”的第三阶段。“双转”是指中国的转型从一开始并且一直就是双重的,包括经济体制转型和社会转型,可分为试点探索、重点突破和全面深化三个阶段。“双转”决定了进行宏观社会经济风险分析的起点。

  第三阶段是从2003年十六届三中全会开始,在第三阶段,国内外形势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一些深层次矛盾迅速呈现并构成了现实威胁,各种利益摩擦和冲突逐渐从以前的“隐身”状态变成“在线”状态。 

  在“双转”第三阶段,主要风险类型包括金融风险、“三农”风险、生态风险、公共风险四类。这四大风险背后的风险因素相互交叉,可归结为六大矛盾的累积:一是国强民富的矛盾;二是先富与后富的矛盾;三是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矛盾;四是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矛盾;五是经济建设与社会建设的矛盾;六是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的矛盾。

  预计在“十二五”期间,先富与后富矛盾、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矛盾是极其严重的矛盾;经济建设与社会建设矛盾、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矛盾属于相当严重的两个矛盾;而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矛盾、国强与民富矛盾是比较严重的矛盾。各类风险呈现出交叉性、综合性和动态性的特点。

  要确保经济与社会均衡与协调发展,综合风险管理至关重要。

  一方面,需尽快建立国家层面的宏观综合风险管理体系,建立一套风险指标体系和风险预警管理系统。在进行风险管理时,不只局限于经济领域,还有社会、政治、文化、生态等各个方面,同时要建立一套风险的评估预警体系,为国家发展规划与决策提供系统的思维框架和可靠的科学依据。这不应由某一个部门或者某一个行业来承担,必须从国家宏观层面来协调,组织各种力量来实现。

  另一方面,要深入研究各类风险的形成机理,加快推动政治体制和行政体制改革,着力化解我国“双轨”进程中日益凸显出来的六大矛盾。这四大风险和六大矛盾以及它们之间的交互作用和关系的处理,是“十二五”期间风险管理中非常重要的方面。从政治体制和行政体制改革来说,除了要继续推动党政分开、政府机构改革、人事制度改革和法制建设外,新时期还必须格外注重推动公共政策决策机制改革。到了“双转”的第三阶段,矛盾已经比较显性化,而且很多矛盾得不到解决,有关工作恐怕难以进一步突破。

  从政策决策公共体制这个角度来说,有几个方面的工作要做:一是决策主体、程序要清晰化;二是决策机制的监督要完善化;三是政策制定目标指向要相对一致,要有协调性。

  孙祁祥

  北京大学中国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

胡晓义:
建设社保体系 优先解决制度缺失

  “十一五”期间,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然而,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够完善,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城镇化的加速、人口老龄化来势迅猛、人民群众多层次个性化的需求日益增加都对社会保障体系带来了机遇和挑战。

  “十二五”时期,我们要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当中,不断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努力使广大劳动者和全体人民有基本保障,无重大后顾之忧。具体对策如下:

  对策一,全面实现从无到有,优先解决仍存在的制度缺失问题。在已有社会保障体系的框架基础上,加快弥补制度的短板。第一是今年要建立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与新农保同步推进,并且加强城乡各项社会保障制度之间的衔接;第二是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机构管理的制衡功能;第三是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第四是建立健全保障生活、促进就业、预防失业的失业保险制度体系,其重点是促进就业、预防失业;第五是形成预防、补偿、康复相结合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其重点是在补偿的基础上加强预防和康复;第六是解决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保值增值的制度和渠道问题;第七是大力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等补充性保险,发挥商业保险的补充作用。

  对策二,加快推动从窄到宽的进程,着力扩大覆盖面。“十二五”期间,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要实现全面覆盖,参保人员达到8亿人以上,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要超过13.2亿人。同时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政策,实行先保后征,继续解决体制转轨的历史遗留问题,特别是把未参保的集体企业已退休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机制,把企业的老工伤人员全部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

  对策三,从低到高,循序渐进,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特别突出再分配更要注重公平的原则,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稳定,拓展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和项目。比如,全面实行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建立职工病残津贴制度,建立参保职工的遗属待遇制度等等,还要建立完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调整机制,使保障水平持续、有序、合理地增长。

  对策四,下决心从分到合,积极推进城乡统筹。有条件的地区合并实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新农保制度,探索实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统筹城乡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提高各项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实现职工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更有效地解决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问题,加强社会保险与社会救助等制度的衔接,进一步健全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和措施,推广非现场网络监督,完善社会监督举报机制,严厉打击侵占、挪用、套取、诈骗行为,确保基金安全。

  对策五,推动从弱到强,大力加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目前,我国初步形成了以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主干、以各类定点服务机构为依托、以社区公共平台为基础的社会保障管理体系和服务网络。“十二五”期间,要进一步整合与充实经办管理资源,健全公共服务网络,更加注重向农村倾斜、向欠发达地区倾斜、向基层倾斜,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可及性和均等化程度,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全国统一、功能兼容的社会保障卡实际发行要达到8亿张以上,使60%以上的国民能够持卡享受社会保障的待遇和服务。打造多层次、多方位的信息化平台,发挥信息化建设的最大服务功效。

  胡晓义

  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部

  副部长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