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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一米阳光”真正照到农民身上

2011-05-12 09:41:47来源:中国保险报作者:特派记者 张春生阅读次数: 添加收藏
摘要:
  “三农”保险为农民提供风险保障。 本报特派记者 刘书勇/摄

  □本报特派记者 张春生

  

  四川省北川县香泉乡三位干部在2010年遭到县领导批评,不是因为灾后重建不努力,而是因为“512”这个数字。

  2010年,北川县政府将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作为一项惠民工程在全县推广,引导、鼓励农民自愿投保该险种。香泉乡一共有7203人,只有512人参保,参保率7%。

  “难道我们就走不出‘5·12’的阴影吗?”乡干部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马上召开了专题会。原先,只简单地认为这是一项商业行为,没有真正从农民面临的切身风险入手,将保险纳入灾后重建工程。

  乡干部一旦重视,村干部也相应地重视起来。2011年5月7日的统计数据显示,香泉乡投保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人数已经达到3071人,参保率达到42%。

  政府和险企“一拍即合”

  灾后重建过程中,北川县政府一直在考虑:如何提高农民的风险保障程度,将党中央、国务院对于灾区农民的关爱真正落到实处;如何将政府为民服务的方式多样化。

  与此同时,中国人寿北川县支公司也正面临着这样的难题:如何在大灾之后,抓住机遇扩大农村保险覆盖面?

  根据四川保监局和各级政府的要求,中国人寿决定将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作为“重头”产品推出。这款产品具备保费低、保障适度、条款通俗简单的特点。

  可以说,政府部门和保险公司“一拍即合”。

  2009年,北川县政府出台了相关文件,在全县23个乡镇开始试点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成立了县农村小额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县长担任组长,县政府办、金融办、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广播电视局、中国人寿北川县支公司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2009年,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承担农民因意外造成的身故责任,保费30元,保额3万元,县财政为每位自愿投保的农民补贴5元,当年,这一险种保费收入61.5万元。

  2010年,根据农村的实际情况,中国人寿对保险责任作了相应调整,保费依然是30元,保险公司承担因意外造成的身故、高残责任,保险金额为两万元,并承担因意外伤害所产生的医疗责任,保险金额为1000元,政府补贴不变。

  “这也是对新农合的补充。”北川县政府金融办有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特地强调。

  户户都有保险产品宣传单

  “政府把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作为灾后重建工程、惠民工程来做,5元补贴并不多,但如何让这‘一米阳光’真正照到农民身上,这是个考验。”中国人寿北川县支公司总经理李静说。

  在地震理赔中,中国人寿北川县支公司的理赔人员和营销伙伴冒着酷暑,顶着泥石流和余震的危险,奔赴各乡镇开展理赔服务,已经有着良好的口碑。

  以此为基础,李静开始考虑队伍建设。

  为配合小额人身保险的推广,中国人寿全县23个乡,每个乡设一名专管员;全县163个村,每个村设一名协管员。协管员不仅负责产品宣导、推广,而且负责出险后的报案、理赔手续的办理等等。

  李静强调,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不是强制保险,所以产品的宣传推广非常重要。中国人寿设计了彩印宣传单,一户一户地送。每个村的公示栏上,都张贴着中国人寿的产品宣传单——满脸喜悦的农民手握红灿灿的保单,还有中国人寿的投保电话、咨询电话、报案电话。

  2010年,北川县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保费收入是151.98万元,比2009年增长了一倍多。

  今年1月19日,北川县政府又下发文件,强调要坚持“政府支持、农民受益、商业运作、广泛覆盖”的原则,要求相关各部门在组织过程中坚持维护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杜绝强制保险和理赔拖延行为。

  “今年,我们也在逐步完善理赔服务。”李静说,2011年1月开始,中国人寿与县金融办建立信息互通机制,每个月10日以前,将上个月发生的保险赔案,未决的、已决的,汇总成报表,拒赔案件注明拒赔理由,报送各乡镇、县财政局办公室。客观上,对提升中国人寿的服务措施、信息统计是个促进。

  5月6日,记者看到截至2011年4月30日的已赔付明细:4月份发生的赔案总数为59件,未处理赔案为15件,均为新交赔案,正处于核查、剔费环节;已赔付44件,医疗案件41件,赔付金额为30344.58元,死亡案件为3件,赔付金额6万元。

  据李静介绍,目前,中国人寿在全系统推行“零现金”制度,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理赔环节也实行“零现金”,对于已经处理的赔案,公司携手各乡镇专管员落实回访,确保赔款早日转入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账户。

  农房也有了保障

  人,有了保障;接下来,是财产。

  在农村,农民最看重的就是房屋,尤其在灾后重建过程中,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极有可能毁灭性地损坏农民刚刚建成的新房。

  从2009年11月开始,北川县开始试点农村住房保险,成立了县农村住房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同样按照“农户自愿参保、政府补助推动、保险公司市场运作”的原则,由县金融办负责协助中国人保财险北川县支公司开展承保工作。

  农村住房保险的被保险人只限于北川籍农业户籍的常住农户,保险标的为被保险人自有的、用于生活居住、座落于乡村的房屋,包括主体建筑之内的所有房屋,一户有多处房屋的,仅限于投保一处常住房屋。每份保费100元,保险金额两万元,被保险人可以买多份,但不能超过房屋总价值。

  有个细节,北川的农村住房保险,承担由于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房屋倒塌或损毁,包括火灾、爆炸、雷击、暴雨、暴风、洪水、冰雹、雪灾、泥石流、崖崩、突发性山体滑坡、地面突然下陷,地震不在其列。

  为鼓励农民积极投保,县财政在2010年,为失地农民每户至少补贴100元,如果失地农民愿意增加保额,每多买一份,可以补贴50元,但补贴最多不超过200元。也就是说,每户失地农民,可以免费获得2万元房屋保险;如果买4万元保额,他自己只需要交50元;如果买6万元,他自己只需要交100元。非失地农民,每户补贴50元。当年,农房保险保费收入119万元。

  2011年3月16日,北川县政府再次发文,全面推广农村住房保险,并特别强调理赔时限:在与被保险农户达成有关赔偿金额的协议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保险赔款。

  5月10日将近20时,记者给人保财险北川县支公司总经理王凤斌打电话核实有关数据,他说:“我正在乡镇,做这项工作。”

  “将保险机制纳入灾后重建工程,政府以少量的财政投入,帮农民获得45亿元的人身保障、将近12亿元的农房保障,减轻了政府部门自身的政治压力和心理压力,保险公司培养了队伍,农民真正受益,一举三得。”北川县政府金融办副主任赵锋如此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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