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黄国章)日前,福建省莆田市将乡村医生养老补助工作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相衔接。该市规定,凡参加新农保的乡村医生,政府均给予补贴,以解决乡村医生养老的后顾之忧。
据悉,政府补贴标准为,选择缴费100元档次的,补贴30元,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补贴增加5元;缴费档次达500元以上,补贴标准均为每人每年50元。在此基础上,市财政还予以每人每年200元补助。2010年共补助乡村医生2479人。
同时,该市对于扎根偏僻山区、海岛的乡村医生,每月给予不低于300元的生活补助。并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提取3元作为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能的乡村医生补助经费,经考核完成农村公共卫生任务的乡村医生,人均补助每年总额不低于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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