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来电”骗局 4名成员获刑
且看罪犯供述专职取款人如何快速提现
本报讯 以法院传票、公安办案等为由,让被害人将银行存款转入所谓的“安全账户”,一伙不法分子靠着精心设下的作案手法屡屡行骗得手,仅在平潭县法院审结的涉案取款金额就达272.69万元。日前,平潭县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钟某等4人3至1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接到一个电话“转”走199万
去年6月18日,平潭人邬女士接到一个自称“广州越秀法院法官”的电话。电话中被告知,其因透支信用卡被银行起诉,法院传票逾期未领取。邬女士听后非常惊讶。“法官”询问邬女士的身份证是否借给他人使用或丢失,并称可帮她向公安机关报案。邬女士同意后,电话就“顺利”地转接到“越秀公安局刑侦大队”的张大队长。诈骗分子演完“法官”后又演起了“警察”:“法院已经联系我们公安局了,我们监控到你名下招商银行卡有30万元资金涉嫌贩毒。”
邬女士一再申明其从未去过越秀区,也没有招商银行卡,更没有做过违法的事。张大队长遂要求邬女士说出个人信息、拥有的银行卡及存款情况,由其帮忙核查。为了证明自己是清白的,邬女士一一如实回答,并告知对方,她有一张500万元存款的工商银行卡。
张大队长“查询”后通知邬女士:“据我们查实,你工商银行账户的嫌疑最大,现在警方需要监控该账户并冻结18个月。”
邬女士认为是其他人冒用她的身份信息,要求公安机关查清。张大队长称自己无权处置此事,电话再一次转接,“经侦大队”的林大队长粉墨登场。
林大队长见邬女士情绪激动,便安慰道:“你不用慌,我们会帮你查实情况,若你不同意冻结账户,那就要一笔一笔地将钱汇到经侦大队指定的账户核查,几个小时后,查清事实立即归还。”
整个过程中,邬女士能清晰地听到对方电话中传来的警笛声、人员对话、工作人员查询身份证等声音。至此,邬女士对对方的身份深信不疑,表示愿意配合,遂分4次向指定的账户汇入199万元。
然而,过了几个小时,
整个过程中,邬女士能清晰地听到对方电话中传来的警笛声、人员对话、工作人员查询身份证等声音。至此,邬女士对对方的身份深信不疑,表示愿意配合,遂分4次向指定的账户汇入199万元。
然而,过了几个小时,邬女士一直不见钱被打回来,赶紧报案。警方经技术侦查,证实该笔款项是钟某等人在闽东地区取走的,这伙罪犯的头目是台湾人“阿宝”(另案处理)。
司法机关查明,
1%酬金“圈”住专职取款人
巨额现金如何在骗局被识破前取走?幕后黑手又如何最大限度地规避风险?这催生了“专职取款人”。
据罪犯钟某供述,2002年的一个晚上,他在宁德一酒吧里认识了“阿宝”。去年2月,“阿宝”找到钟某称:“我现在炒股票,每天都有大量的现金流转,你安排人到银行,帮我把指定账户里面的钱取出来,然后再转入指定的账户即可,从中可抽取1%的利润。”
长期无正当职业、又因赌博欠债的钟某,在1%的回报面前动心了,答应当“专职取款人”。按照“阿宝”的指示,钟某先后发展了长期无业的陈某、阮某、吴某等“下线”。
当年5月18日第一次取款前,“阿宝”叮嘱钟某取款的注意事项:要准备多部手机和号码,随时等待“派单”;成功取款后,立即丢弃银行卡,不要重复使用;要经常更换取款地点,不能在一个地方长时间逗留;如果有人出事,其他人应立即“跑路”,尽量避免与外界联系,并尽快报告。
为掩人耳目及方便取款,钟某等人租用了一辆汽车,辗转多地取款。因ATM机每日取现额度不得超过2万元,当接到超过2万元以上的“派单”时,阮某等人就要将该卡上的资金转账到其余卡里,然后一一取现。“有时‘派单’金额为几十万元,一次就要用掉二三十张银行卡,我们会陆续收到‘阿宝’快递来的100多张银行卡。”由于银行卡的数量太多,钟某都无法统计数量。“因为这样的卡每张只用一次,司法机关就不好查,就算被抓到,我们也早就毁灭了证据。”钟某这样在法庭上供述。
这群“专职取款人”在“阿宝”的指使下,先后辗转多地取款16次,总额达123.68万元。
可悲的是,他们对自称为台湾人的“阿宝”了解甚少,只知他别名“小朱”,电话号码很多,且更换频繁。
陌生人来电要多个心眼 这群“专职取款人”在“阿宝”的指使下,先后辗转多地取款16次,总额达123.68万元。
可悲的是,他们对自称为台湾人的“阿宝”了解甚少,只知他别名“小朱”,电话号码很多,且更换频繁。
陌生人来电要多个心眼
该案的审判长林法官就此提醒市民:接到可疑电话时,要保持清醒,不要被对方营造的紧张气氛迷惑,做到不轻信、不汇款、不转账;平常要多看新闻,了解一些诈骗案件,增强自我防范意识。
另外,司法机关办案时会当场出示合法证件,通知当事人一般是采用书面形式或要求当事人主动领取相关文书,绝不会通过电话或短信处理涉嫌洗钱、涉黑的案件,更不会提供“安全账户”要求当事人处分任何财产。
(福州晚报 本报记者 陈鸿星通 讯 员 梅贤明 陈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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