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厦门保监局组织召开了“厦门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和保监会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分析当前的形势,部署2012年工作任务。厦门保监局局长张柏玲作了厦门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
会议部署了2012年厦门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重点:
一是完善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措施。治理车险理赔难方面,制定《厦门财产保险业务服务标准指引》《车险查勘定损人员分级管理制度》,提升车险理赔服务的专业能力、服务水平和职业操守;联合公安局、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局、卫生局制定出台《新皇冠体育:设立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调处中心的实施办法》,推动交通事故一体化调处机制的全行业参与、网格化建设和全辖区覆盖;进一步发挥定损中心的功能作用,实现事故处理便捷化、定损过程标准化、流程控制信息化、理赔程序规范化。治理寿险销售误导方面,出台《寿险公司销售误导预防和处置制度》,实现公司对销售误导行为的自我预防、主动纠错和及时处置;完善《客户风险承受能力测评制度》,确保将合适的产品销售给有真实需求的客户;建立《人身保险服务评价办法》,形成服务标准提升机制。
二是构建全方位的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建立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动机制,健全保险投诉处理机制,完善行业信息披露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
三是以解决理赔难和销售误导为重点开展现场检查。做好今年的风险排查和现场检查工作。加大对理赔难和销售误导行为的监管处罚力度。清理整顿保险代理市场。
四是推动保险业在改革发展中转型升级。引导全行业各机构要主动服务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积极推进费率市场化改革。推进建立行业防灾防损机制。
五是结合专项活动抓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主题宣传活动。推进保险业全面参与交通事故一体化调处。开展以“诚信”为主题的优秀寿险营销员、优秀寿险营销团队宣传表彰系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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