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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S店诈领保险金 三千理赔牵出维修业内幕

2012-04-13 09:48:25来源:福建保险网作者:阅读次数: 添加收藏
摘要: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开车上路,难免会有剐蹭甚至出事故的时候,出了事,自然就需要保险公司来理赔。这时候,很多人就会选择让4s店的保险部代为报险理赔,因为这样方便又省事。但是,您可能不知道,看似方便省事的背后可能隐藏着不小的风险。

  最近,就有听众向中国之声反映,她怀疑北京广通雷克萨斯4s店和保险公司串通诈骗了本该属于她的车辆保险赔偿金三千元,并且已经向公安机关报案。事情到底是怎样发生的?这到底是一起个案,还是具有普遍性。

  车主崔家楠介绍,2009年,她在北京广通雷克萨斯4s店购买了一辆雷克萨斯轿车,并在该店购买了保险公司的车辆保险。2010年6月22日,她的车发生了剐蹭事故,自己负全责。车在广通4S店定损后,没有立即修车,但当她几个月后再次来到4S店索取定损单并要求到其他4S店维修时,4S店客服经理却拿出了多张单据要求崔家楠签字,并要求崔家楠必须在本店维修。正是这些单据引起了身为律师的崔家楠的警惕。

  崔家楠:4S店客服经理就拿过一堆单子,有维修结算单(已过帐),归档服务委托书,还有委托服务书等,送修人的签字那块全是空白。在这里我就发现,出险时间是2010年6月22号,这个没问题,但结案时间却在7月7号9点41份,这个案子就已经被结案了,显示的赔款金额是3300元。我到现在,现在是2012年3月29号,我的车都没有修。毫无疑问,是广通4s店假冒我的名义向保险公司把这笔钱诈骗走的。

  2012年3月保险公司从4s店追回赔偿款后与崔家楠签订的保险赔付协议书

  为了解事实真相,记者又致电4s店现任总经理王文,希望了解有关情况。

  王文:行,可以,等我回来吧,电话里咱们不方便说。

  4s店暂时没能给出明确说明,那么,保险公司是否已经调查清楚了呢?太平洋保险北京分公司客服部投诉管理科科长刘新桃。

  刘新桃:我们判断的主要依据就是授权委托书,但后来发现,这个授权委托书上的签名确实不是崔女士的签名。从我们的角度来说,就是在崔女士没有修车、没有认可的情况下,4s店把钱就领走了。

  今年3月13号,保险公司就此事向崔家楠登门道歉,并决定把从4s店追回的保险理赔金打入车主崔家楠的账户。

  事发后,崔家楠已经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最终立案。不过,在崔家楠看来,自己的经历也绝非个案,车险理赔过程中的监管缺失让4s店与保险员串通诈骗成为可能,但一般的车主却很难发现。

  崔家楠说,如果不是发生纠纷,自己也很难发现其中的缘由。

  崔家楠:如果保险公司没有把本该给我的保险金赔给4s店,4s店就不会把我扣在车间里,他把我扣在车间里,就是为了让我在单据上签字,因为如果有了我的签字,他前期的诈骗行为,整个这个流程,从形式上看起来就合法了。我的案子里,那是因为我发生了事故,而且被我发现了,要是在其他车主身上,如果没有发生事故,是不是他们也可以串通这么干呢?

  调查中记者发现,这类纠纷在其他车主身上也发生过。

  车主刘先生在一家修理厂修车时就遇到了这样的情况。

  刘先生:当时是我和另外一辆车发生了剐蹭,我的车损伤的不是很厉害,直接用一块布一擦,那个痕迹就没了,但当时他也拍了照片。后来给我撞的那辆车定了损,但需要我先垫付。然后我一个月以后去拿垫付款的时候,我看到他的单子了,单子上写着我的车牌号,修理费是七百块钱。我就问他,我说我这车没有修,当时你用抹布一擦我就走了,为什么会出现七百块钱在你的账上,我知道他肯定是拿着我这个照片骗了保险公司七百块钱到他的账上。(据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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