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南宁讯 (记者孙妮 通讯员赖柳柳)投保的客户出险,保险公司应当尽快赔付,可由于种种原因,赔款还滞留在保险公司的账户上。近日,记者从广西保监局了解到,为了切实解决这些滞留未决的赔案,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广西正着力清理财产险积案,要求各保险公司在6月30日之前,必须把属于客户的钱尽快地装进客户的口袋。
车险赔付占积案“大头”
本次“清积”行动针对的是2011年12月31日24时之前、财产保险公司已经接到报案却未按规定时限进行查勘、立案、定损、理算、赔付的情况。记者从广西保监局了解到,今年2月25日前,各财产保险公司对未赔偿业务进行了统计,从统计显示的数据看,全区财产险未决赔案逾11万件,估损金额超过14亿元。
什么险种是积案的大头?记者从广西保监局了解到,未赔案中,车险占的比重最大,占财产险未决赔案件数的90.13%,涉及估损金额超过10亿元。广西保监局相关人士介绍,车险是财产险业务中最大的一部分,车险保费收入占财险公司总保费收入的70%以上,相对其他险种,车险出险率较高。因此在积案的数据之中,车险做出了最大的“贡献”。
五大原因让赔款卡在半路
逾11万件未决案,14亿未到位赔款,这绝不是个小数字。记者从一些保险公司了解到,多数积案是近年形成的,个别积案的时间已经滞留了十二三年。这些保险理赔积案是如何形成的呢?6月6日,广西保监局相关人士分析,保险赔款至今未到位,主要由以下5种因素造成:
第一,客户未提交或未交齐全索赔材料。第二,案件中警方未定责或保险当事人对责任有异议,事故处理未完成,双方当事人正在等待调解,或需进一步调解,未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第三,人伤事故中,伤者尚在治疗或康复期,具体损失未确定;已进入司法诉讼程序,待开庭或正待法院判决。这类案件拖的时间比较长。第四,案件理赔过程中,投保人联系方式变更,又没能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无法联系客户。第五,保险公司宣传不到位,使保险消费者存在理赔误区,如车险理赔中的先修车再报销,委托修理厂代索赔,结果索赔过程卡壳。
小额赔款易“拖”成积案
6月4日上午,太平洋财险南宁中心支公司的工作人员拨通车主黄先生的手机,“提醒”他尽快提交修车发票。半年前,扶绥县黄先生的爱车擦伤了一辆捷达车主的车漆,黄先生赔给对方250元,对方到修理厂补漆之后就消失了。黄先生报案,但赔付必须提供修理发票。修理厂没拿到钱,自然不可能开发票。黄先生事后到修理厂催过两次,没有结果,暂时也找不到那名车主,事情就拖了下来。他有些无奈地告诉工作人员,为几百元跑几趟,花时间费精力,自己都觉得不值,根本不想追了。客户“不差钱”让工作人员小刘很紧张——手续不全,250元赔不出去,案子结不了,保监局可不答应。6月7日,记者从该公司了解到,通过查勘核损人员的努力,这个案件折腾半年,才通过变通性处理结了案。
小刘向记者介绍,车险业务的确是积案的大头,其中,数额小于5000元,尤其是只有几百元的小案件,特别容易变成积案。她说,现在很多车主已经习惯了车轮上的生活,没车开总不方便,如果汽车只是外观有些小擦碰,并不急着马上修,而是等到有空的时候一起修。曾经有位宝马车主,案子拖了一年多,工作人员催了六七次,但每一次车主都说出差在外地,连工作人员都不好意思再催了。“客户也忙,不可能放下手头的事专门跑赔付。”对于这种拖的情况,保险公司表示理解,但也很无奈。“清积”大限将近,不少保险公司除了电话通知,“提醒”客户快些结案,还不惜刊登广告来告知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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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清积”行动是为贯彻落实2012年全国保险监管会议和全国综合治理车险理赔难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处理的积案包含车险和车险外的财产保险。“清积”是保险监管部门为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之一,通过“清积”将进一步提升广大保险消费者对保险行业的信心,防范化解保险行业内外的矛盾纠纷,督促保险公司改善理赔服务质量,提升保险行业社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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