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的虽只是个别人,却让爱国行动蒙羞。
表达爱国,天经地义;但爱国绝不是僭越法律的借口,否则爱国行为,就会异化为违法犯罪。
日系车是中国公民的合法财产、劳动所得。这和爱国者的财产一样,受到中国法律的保护。打砸这些财产,并不会对日本政府造成任何损失,倒霉的是自己的同胞。道理说起来很简单。但让人遗憾的是,在之前的2005年、2008年的若干次爱国行动中,都发生过违法的打砸事件。虽然,违法的只是个别人,却让爱国行动蒙羞。“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不懂得“守法是爱国的前提”,难免重蹈覆辙,自酿悲剧。
在日本做出侵犯我主权的行动时,我们当然要亮出自己的态度,但爱国行为应该在中国的法律框架内。因为无论是中国公民的合法私产,还是在华日本人的安全,都是受中国法律保护的;维护中国法律的尊严,是爱国的应有之义,相反,僭越法律底线的所谓 “爱国”行动,只会授人以柄,损害国家形象,是不折不扣的“害国”。
拥护政府的外交行动、遵守中国的法律、尊重团结自己的同胞,才能形成爱国的堂堂阵列、浩然正气;日本右翼势力才会有所忌惮。爱国切忌走向偏执、违法的歧路,那只会伤害爱国共识。
袁伊文(法律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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