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证监会基金部主任王林在“前海·财富管理的新机遇”研讨会上透露上述消息,指出证监会已就保险类机构申请基金业务销售事宜,与保监会有关部门进行了多次磋商。
王林表示,证监会也配合中国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管理办法》进行修订,以适当扩大商业银行试点范围。管理办法完善后,证监会将与人民银行、银监会商定试点商业银行名单,并进行试点商业银行设立基金公司的审核工作。
同时,证监会支持独立销售机构和第三方机构参与基金销售业务也取得实质性进展,并积极调研期货公司销售基金的事宜。 近期,证监会向社会公开征求证券基金投资公司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的征求意见稿,拟允许基金公司设立控股子公司专门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基金销售业务,同时也允许基金公司根据自身发展战略需要,委托资质良好的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登记、核算、估值,以及信息技术开发等业务。
在完善多元化、多层次的基金销售体系同时,证监会正继续推动行业费率改革。在坚持固定管理费模式为制度的基础上,从保护投资者知情权、减轻投资者负担两方面,通过放松费率管制的方式,适当降低行业整体收费水平。通过强化费用信息披露,来强化行业收费透明化。通过调整机构费率,向持有人的利益让步。通过收费模式的创新,实现差异化发展,推动建立公募基金市场化收费机制,努力降低市场成本,促进行业发展。
在产品创新方面,证监会拟推出一系列创新产品,包括黄金ETF、债券ETF,场内货币市场基金等,并开展房地产投资基金的试点工作。
据王林透露,将加快对基金公司和QFII机构的审核。2011年至今年8月份,合计新批基金公司10家,QFII机构75家。此外,自去年12月份试点以来,已有11家基金公司获准QFII业务,试点机构已基本完成在香港募集人民币资金,开始境内证券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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