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机构快步进入“大病险”
一方面,大病保险的资本要求有所调低;另一方面,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金实行税优政策的协商也有了新进展——
中国保监会1月30日表示,新制订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偿付能力监管标准,将大病保险的资本要求从自留保费的16%至18%降为10%至15%,以降低险企运行成本,鼓励其开展相关业务。
1月24日,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在2013年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透露,保监会正会同有关部门,协商对保险公司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金实行税优政策。项俊波还指出,很多省份都在筹备大病保险招标工作,保监会将会很快出台大病保险监管的规章制度。
对正厉兵秣马准备进入大病保险领域的保险机构来说,这无疑都是重大利好。
政策通道全面打开
若以网络建设、专业人员配备等综合条件考量,够格的保险公司并不多,市场参与主体可能仅10家左右。
去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联合发布了《新皇冠体育: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提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方式是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
今年1月,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十二次全体会议,提出在巩固基本医疗覆盖面的基础上提高保障水平,特别是要推进大病保险、医疗应急救助等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至此,保险机构进入新政下的城乡大病保险领域的政策通道已全面打开。
保险机构方面,中国人寿为更好地推进大病保险业务,已在总公司层面成立了专项业务推动工作小组,公司总裁任组长,同时建立起从产品开发、人员配备、服务流程、财务管理到风险管控的各个环节,健康保险部下还专门成立了大病业务处。中国人保、中国平安、新华人寿、泰康人寿等多家保险机构也在积极行动,有的已经开始参与各地的大病医保招标项目。有报道称,中国人保旗下公司和中国人寿对夺标最为积极,在各地的多个招标项目中,轮流成为第一中标人。据悉,目前中国人寿和中国人保已经在青海、山东等地中标并开始承保城乡大病保险。
业内人士预测,今年将是保险公司进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高峰年。不过也有人测算,按规定,经营健康险业务5年以上的保险机构都可以参与大病保险,但若以网络建设、专业人员配备等几个综合条件考量,够格的保险公司并不多,市场参与主体可能仅在10家左右。
城乡居民最得实惠
保险机构应该充分把握好承办大病保险这个机会,对大病保险客户进行二次开发,使相关保险产品和服务更具针对性。
对于大病保险,项俊波给保险机构的定位是:大病保险涉及10多亿人的切身利益,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如此而言,最得实惠的当然是参保人,这可以用中国人寿在太原的实例来佐证。
10年前,太原市政府决定将职工大病保险委托给中国人寿太原市分公司,由参保职工和用人单位各掏一部分保费,交给保险公司来承办基本医保以上的大病补充保险,以缓解政府管理压力,放大基金使用效率和提高保障程度。这与新政思路不谋而合。10年中,太原职工大病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从10万元提高到目前的32万元,参保率提高到83%,中国人寿的大病给付金额则由10年前的419.8万元/年增长到目前的8180万元/年,太原职工大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一直保持在90%以上,居中部6省省会城市前列。
得利的不光是参保者,保险机构同样可能是赢利的一方。据初步测算,大病保险制度可能带来的保费收入大约为200多亿元。更有一种说法是,考虑到大病补充医疗及经办的带动作用,中性估算到2016年,此项政策对当年的保费增量贡献可达1000多亿元。中国保险学会副会长、浙江大学教授何文炯则建议,保险机构应该充分把握好承办大病保险这个机会,对大病保险客户进行二次开发,使相关保险产品和服务更具针对性。
实际上,社会对健康保险的需求非常大,这可从2012年健康险一枝独秀的情况中看到,2012年健康险保费收入862.8亿元,同比增长24.7%,而同期的寿险仅增长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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