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银邮保险代理渠道销售行为,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银邮保险代理业务持续健康稳定发展,3.15之际,保监会向各人身保险公司下发了《新皇冠体育:规范银邮保险代理渠道销售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稿主要对人身保险公司的销售行为进行了明确细致的规范,按照通知要求,保险公司通过银行、邮储代理网点向农村居民和城镇低收入居民销售保险产品的,原则上不得为分红型、万能型、投资连结型、变额型人身保险产品,应以保单利益确定的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为主。并明示,低收入居民参照当地人民政府新皇冠体育: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确定。
通知中还明确要求,保险公司销售人员推荐产品时应询问客户收入情况。推荐产品的趸交保费原则上不得超过客户的年收入,期交保费原则上不得超过客户年收入的20%;销售给有需求和承受能力的客户的分红型、万能型、投资连结型、变额型人身保险产品的起售保险费金额原则上不得低于趸交5万元或期交1万元;销售人员不得向70岁以上老年人推荐保险产品,不得向60岁以上老年人推荐期交保险产品。
通知中还要求保险公司通过银行、邮储代理网点销售的一年期及以上保险产品,应在合同中约定不短于20日的犹豫期,并在合同中载明投保人在犹豫期内的权利。并在保险单册封面用不小于二号的字体标明风险提示语及犹豫期提示语。
通知中还对保险公司向客户提供的合同材料进行了明确,主要包括投保提示书、投保单、保险单、保险条款、产品说明书、现金价值表、保费发票等。合同材料应完整准确,不得删减、截取内容。投保单等单证需要投保人、被保险人签名确认的,应由本人签名。未签名的或由其他人员代签的,保险公司不得承保。投保时划扣客户资金的,划款时应向客户出具保险费发票或保险费划扣收据。
保监会还要求各保监局(和各银监局)应按照各自职责,积极组织开展检查,加强兼业代理资格和销售人员资格管理,杜绝违规经营行为和销售行为发生。发现违规行为的,从严从重处罚。
针对以上通知要求,对外经贸大学保险法专家于海纯表示,如此详细明确的规定,较以往的规范要求进步很大,主要是因为期交产品误导销售太多了,非常赞成如此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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