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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李画】4月17日,第十届北大赛瑟论坛(CCISSR)在北京大学召开,本次论坛的主题是“建立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与经济社会发展”。中国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出席论坛时说,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建立社会公平保障体系被赋予了新的内涵,推进新型城镇化需要群策群力,保险业可以通过发挥社会稳定器和助推器的独特功能,为促进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建设贡献应有之力。 周延礼表示,建立社会公平保障体系,是城镇化战略顺利推进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证。首先,构建和完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是城镇化战略实施的重要基石。城镇化的实质是人的城镇化,其核心是要打破二元结构的制度藩篱,逐步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的均等化。其次,构建和完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是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本质要求。中国社科院统计,截至2011年,我国城镇人口达到了6.91亿,城镇化率为51.27%,城镇常住人口首次超过了农村常住人口,但实际的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约为40%,这意味着被纳入城镇人口统计的1亿多农民工和家属未能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保障性住房等方面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通过构建和完善社会公平的保障体系,有序地解决农业转移人口的保障问题,是突破户籍制度造成城乡二元结构的根本途径。此外,构建和完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也是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根本保证。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共享现代化成果,必须走城乡发展一体化的道路。 在推进城镇化的进程中,社会公平保障体系的建设至少要覆盖三方面人群:一是原有社会保障体系已经覆盖的人群,二是新进城居民,三是留守农民。周延礼认为,针对这三部分人群,商业保险均可以发挥独特的作用。 首先,推动筑牢现有社会保障体系,有利于城市“老市民”生活安心。例如,到2012年底,全国5家养老保险公司受托管理资产2009亿元,个人年金保险业务的保费收入达到1319亿元。再如,目前有近100家保险公司经营商业健康保险业务,涵盖疾病险、医疗险、护理险和失能收入损失四大类近2000个保险产品。同时,保险业积极参与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和各类补充医疗保险等保障项目的经办管理,涌现出广东湛江模式、河南新乡模式、江苏太仓模式,以及北京平谷模式等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去年国家又推出了大病保险制度,保险业在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其次,推动解决农业转移人口的社会保障问题,有利于进城的“新市民”住得开心。通过发展进城务工农民的一揽子保险,提供多层次、多类别的风险保障,促进进城务工农民工真正地融入城市,利用在条款精算、资金运用、承保核保、厘算理赔、风险管控等方面的优势,保险业积极开发适合进城务工农民需要的工伤补充保险、养老补充保险、计划生育等保险业务。通过专业化运作,为进城务工农民工提供意外、养老、医疗、生育等多层次、多类别的保障,提高进城务工农民的社会保障水平。 此外,推动解决留守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有利于“留守农民”留得放心。发展农业保险,对于抵御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和农村建设中的风险,缩小城镇化进程中城乡人口转移的跨度和冲击,更好地服务城镇化建设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目前,我国农业保险的业务规模已超过日本,仅次于美国,跃居世界第二位。2012年农业保险已承保包括主要粮食种植、森林、经济作物在内的90多个险种,保费收入241亿元,为2亿农户提供9006亿元的风险保障。启动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截至2012年底,小额人身保险覆盖人群扩大到近3200万人。此外,在重庆等地通过土地征用补偿款,建立新型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等。 周延礼指出,下一步保险业更好地促进社会公平保障建设,关键是围绕国家新型城镇化的战略方向,充分发挥保险功能和优势,找准服务的切入点。将从如下几个方面入手:第一,要不断扩大参与社会保障建设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促进社保体系健康发展。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世界各国纷纷对社会保障制度进行了改革。通过建设多支柱的社会保障体系,降低第一支柱在社保体系中的比重,发挥第二支柱和第三支柱的作用,将市场机制引入第一支柱的多种措施,力求提高社会保障体系的运行效率。中国保险业将充分借鉴国际经验,研究商业保险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路径和方式,做好顶层设计,不断加强和改进保险监管,进一步提高保险业的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贡献应有之力。 |
第三,推动农业保险发展,进一步提升农村现代化水平。未来一个时期,保监会将加大“三农”保险发展力度,使“三农”保险真正成为支农惠农、强农富农的有效方式。主要以农、畜产品及森林为重点,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逐步提高保障程度。围绕区域和产业发展政策,拓展保险服务“三农”的新领域。加大产品创新力度,开发推广菜蓝子工程保险、天气指数保险、小额信贷保证保险,以及农产品质量保证保险等新型险种。推进基层服务网点建设,延伸服务内容,优化服务流程,为农业、农企提供优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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