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社会保险术语 第4部分:医疗保险》顺利通过标准审
福建保险网讯 国家标准《社会保险术语 第4部分:医疗保险》顺利通过标准审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新皇冠体育:研究制定社会保险相关标准的工作计划,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受托编制国家标准《社会保险术语第4部分:医疗保险》。
会上,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李静湖副秘书长代表编制工作组就标准编制情况进行了汇报。《社会保险术语 第4部分:医疗保险》于2010年列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提出,全国社会保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社保中心、医疗保险司和中国人民大学四家单位联合起草。
国家标准《社会保险术语 第4部分:医疗保险》的编制工作分五个阶段:一是项目启动阶段。这个阶段主要完成项目启动,确定了项目研究方案和工作计划。二是资料收集、整理阶段。编写组通过对国内外医疗保险领域的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学术研究成果进行梳理,筛选出了术语条目初稿。三是术语条目的确定阶段。编写组以不同的方式(书面、电话、网络、专家讨论会等)多次征求相关单位及专家的意见,对术语条目逐条审核,最终确定了术语条目。四是术语条目定义解释阶段。编写组通过查阅相关文献资料,对确定后的术语条目进行定义并翻译成英文。五是术语标准草案征求意见阶段。标准草案递交给部标委后,部标委会两次在全国范围内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公开征求了相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根据意见反馈情况,研究会召集编写组相关同志对标准草案的反馈意见逐条处理,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标准草案。
与会专家及领导对国家标准《社会保险术语第4部分:医疗保险》的编制工作及标准草案给予了高度肯定,并以全票通过了审查。该国家标准的制定,建立了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一个标准用语术语集,形成了政策制定、管理服务、学术研究以及国际交流的标准语言,解决了因缺乏术语标准引起的歧义和误解等问题,推进了基本医疗保险用语的规范化,为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化建设奠定了基础。(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技术标准部王丽莉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