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保险专家:巨灾保险写入决议,可借鉴农险模式
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11月16日讯,十八届三中全会日前通过《中共中央新皇冠体育: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在保险业方面《决定》指出“完善保险经济补偿机制,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多位保险专家向大智慧通讯社表示,三中全会将巨灾保险写入决议引发关注,但难以确认未来政策出台具体到哪种形式,但可以借鉴农业保险的运作模式。
“一直以为三中全会的各项决议只是一个指导性和方向性的方案,想不到会具体到巨灾保险这一险种”,多位保险专家都向大智慧通讯社表示:“巨灾保险写进决议虽然属于情理之中,但整个保险行业就只涉及到巨灾保险再无其他,着实是出乎意外。”
据大智慧通讯社了解,国家酝酿出台巨灾保险确实也已多年,从2006年6月,国务院颁发了《新皇冠体育: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明确表示我国要建立国家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保险体系;到2010年6月,保监会向国务院递交巨灾保险初步方案;再到目前深圳和云南的巨灾保险试点。
“酝酿多年了,确实该有所实际行动了,从最近的政策动向看,如果试点成熟方式可行,可能会逐步铺开。”首都经贸大学保险系教授庹国柱向大智慧通讯社表示。
“新皇冠体育:巨灾保险的具体条例还没有出台,难以猜测未来会使用什么模式。” 南开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系教授朱铭来对大智慧通讯社表示,建议可以借鉴今年颁布的《农业保险条例》的模式,做好政府角色的定位。据了解《农业保险条例》规定:农业保险实行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和协同推进的原则。
但目前面临的难题是,巨灾保险是政策性还是非政策性,是强制还是自愿?是政策性的话,如农业保险,需要国家给予财政补贴。而强制性方面,目前我国只有交强险是写入法律必须强制推行。
多位专家向大智慧通讯社表示,强制推行可能性不大,巨灾保险应该会如农险一样,政府给予财政支持,鼓励投保。朱铭来表示,三中全会强调市场的作用,以前发生巨灾都是由政府事后动员全国响应救灾,现在建立巨灾保险体系,将风险防范前移,同时通过向保险公司购买服务的方式,把可以交给市场的都交给市场来操作。
近期出台的《深圳巨灾保险条例》显示,采用“政府统保+商业保险” 分层保障的制度,第一层次是深圳市政府为深圳居民统一向保险公司购买的政府巨灾救助保险,用于巨灾发生后对伤亡居民的补偿保障及灾后居民安置。第二层次为商业巨灾保险,是在政府巨灾救助保险基础上,通过商业性巨灾保险产品满足居民更高程度的风险保障需求。
深圳保监局表示,深圳的巨灾险,是由政府主导的,商业保险公司具体承办。和《农业保险条例》规定色政府角色大同小异:一个是“政府主要”,一个是“政府引导”。
“当然农险是试点9年,今年才正式出台全国通行的条例”,一位保险专家告诉大智慧通讯社,巨灾保险的具体方案,也可能必须在深圳、云南试点成熟后,再择机出台。
发稿:葛振兰/曹敏慧 审校:孔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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