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市区新设金融机构总部最高奖1000万元
福建保险网讯 此间获悉:福州市政府近日出台《福州市促进金融业发展若干意见》,规定对新入驻福州市区的金融机构可享受多种优惠,今年起在福州市区新设立或者新迁入的金融机构及其配套服务机构营运满一年,将给予一次性奖励,保险名列其中。最高奖励1000万元。对在本市新注册成立的银行、证券、保险、期货、基金、信托等各类金融机构总部,注册资本在10亿元(含10亿元)以上的,奖励1000万元;7亿元(含7亿元)至10亿元的,奖励800万元;5亿元(含5亿元)至7亿元的,奖励500万元;2亿元(含2亿元)至5亿元的,奖励300万元;1亿元(含1亿元)至2亿元的,奖励200万元;5000万元(含5000万元)至1亿元的,奖励100万元。对设立境内外(含港澳台)保险机构地区总部,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保险中介机构主体,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此外,在购地、购房、租房方面也皆有优惠。(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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