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金融]:福建平潭取消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福建保险网讯 “申请公司登记,不用再为注册资本发愁;企业今后也不用年检,改成年度报告制度……“这一系列的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将在福建平潭进行试点,明年逐步在全省推广。
此次改革有九大变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放宽了登记条件,降低准入门槛和创业成本,激发投资主体活力。同时,改革也减少政府对商事主体内部经营管理事务和外部民事争议的干预,实行“宽进严管”。
商事主体是指经依法登记,以盈利为目的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分为企业法人、非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和个体工商户四大类。福建平潭的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试点为全省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奠定基础,今后各地将施行的政策大体上差不多,但也会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来设计实施具体的办法。
改革后的前置审批,主要包含涉及国家安全、公民生命财产安全,以及一些银行、证券、保险等少数特定的行业,大部分原属于前置审批的项目转为后置审批。
试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试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降低开办公司成本。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期限、出资方式及出资责任等。
过去实行实缴制,股东的出资有较多具体的限制规定。实行认缴制后,公司在成立时,股东或发起人承诺缴纳一定数额的注册资本,但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并不意味着投资者可以随意乱报注册资本。股东或发起人最终是以自己认缴的资本数额为限承担法律责任的。
(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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