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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保监局:与保险销售员最好“零现金”往来

2013-12-23 08:34:29来源:海峡导报作者:记者 钟榕华阅读次数: 添加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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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3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钟榕华)上海泛鑫保险代理美女老总陈怡携款跑路一案,仍令人记忆犹新。昨天,导报记者从业内人士处获悉,中国保监会近日发出通知称,近期,个别人身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发生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涉嫌非法集资案件,要求各寿险公司开展风险排查。而厦门保监局也向保险消费者发出提示,提醒注意资金安全性。

上周末,厦门保监局向媒体发送了一则保险消费提示,包含了5项内容。简单而言,主要是重申与保险销售人员须“零现金”往来,参与保险销售人员的民间借贷、非法集资活动要自承风险等。

厦门保监局提示,请消费者选择通过银行转账交纳保险费,提供本人银行账号办理转账授权;根据有关规定,保险销售人员不得接受投保人委托代交保险费、代领退保金,不得接受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委托代领保险金。请不要将现金、储蓄卡、信用卡等交付销售人员进行代办,不接受保险销售人员个人出具的任何收据、欠条。

还有,保险销售人员根据保险公司的授权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行为,由保险公司承担责任。根据法律法规,因参与民间借贷、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未参与民间借贷、非法集资活动的金融机构不承担责任。“换句话说,若您非要‘投资’,一切后果只能自负。”监管部门的提示里这样说。

“可能是外地出现了保险业人员非法集资的案件,所以保监会下发了通知要求排查风险,我们也正在开展自查。”昨天,厦门一位保险业人士称,暂未听闻近期本地业内有此类的典型事件发生。以往曾发生过不良保险销售人员截留客户保险费,导致消费者蒙受损失的事件,因此,业内早在多年前就已要求保险销售人员与客户须“零现金”往来。

这位人士透露,在上月底,中国保监会发出了《新皇冠体育:开展人身保险公司个人营销渠道资金案件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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