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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报:融入经济大潮中的福建保险业

2014-01-16 15:47:00来源: 中国保险报作者:刘可香 沈耀胜 陈祺曌/摄阅读次数: 添加收藏
摘要:
融入经济大潮中的福建保险业
平安产险福建分公司在南靖县长教平安希望小学设立专项奖励基金。 陈祺曌/摄
福建保险业探讨行业核心价值理念。 陈祺曌/摄

    □刘可香 沈耀胜

    福建是我国最早实行改革开放“特殊政策、灵活措施”的省份之一。我国改革开放是一个从由点到线、到面,依次推进,不断扩大的过程。福建是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福建在改革开放中,不仅发挥了示范带头作用,同时也是重要的窗口和试验的基地。

    作为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稳定器”、“推进器”的福建保险业,近年来主动融入经济大潮,立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积极发挥保险的功能、作用,在“现代金融、社会保障、农业保障、防灾减灾和社会管理”等五大体系中发挥重要作用,助力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2013年,福建保险业(不含厦门,下同)实现保费收入463.1亿元,同比增长20.3%,增幅高于全国9.1个百分点,规模居全国第14位。赔付支出151.1亿元,保险公司总资产1097亿元。

    在现代金融体系中发挥作用,服务实体经济

    保险是金融重要组成部分,福建保险业充分发挥功能作用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一是促进对外贸易增长。2013年前三季度,出口信保福建分公司实现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保额86.5亿美元,同比增长30.7%;搭建了出口企业的“一站式”融资平台,累计为502家企业提供保单项下融资24.6亿美元;三明、漳浦等9个地区的出口信用保险区域统保试点稳步推进。二是支持投资建设。2013年前三季度,工程保险为福建工程项目建设提供风险保障金额866亿元;争取保险资金投入项目建设,人保集团发起的“泉州路桥债权投资计划”投资金额达27亿元。三是服务小微企业发展。

    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前三季度福建保险业服务小微企业客户数达6.9万户,小额贷款保证保险支持贷款余额约175.3亿元,出口信用保险支持贷款余额30.4亿元,保单质押贷款余额5.8亿元。四是贡献地方税收。前三季度,福建保险业纳税7.4亿元,同比增长14.3%,占地方财政收入的0.5%。

    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发挥作用,提高全民保障水平

    福建保险业发挥商业保险专业优势,推动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融合式发展,积极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2013年前三季度,商业养老保险方面,寿险责任准备金累计达994亿元,持有长期寿险保单的人次达到1121万人。大病保险方面,预计至11月底,福建保险业将承保全省6个设区市58个县(市、区)的大病保险,参保人数806万人,保费约1亿元。受托管理1个设区市的新农合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为202万参合农民管理基金6060万元。此外,保险业还以受托管理方式参与了9个县(市)的新农合试点工作,为424万群众提供了健康保障,托管基金12.8亿元。

    商业健康保险方面,2013年前三季度累计赔付支出8.3亿元,同比增长21.7%,为人民生活提供了坚实的保障。其中,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承保人数303.5万人,保费收入3.04亿元。陆续涌现了太平洋寿险的“晋江模式”、中国人寿的“南平模式”。

    福州市最近出台的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延伸。这一政策的社会价值在于,可以最大限度避免城乡居民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减少因病致贫现象。福州市规定在参保年度内,对参加福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因患大病发生的个人负担的医保目录内住院及门诊大病医疗费用,超过上一年度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部分,在10万元以内的,给予大病补偿,补偿比例为50%。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委托商业保险公司承办,所需资金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中支出,个人无需另外缴费。对于在校大学生,则采取分段补偿:5万元(含)以内的,支付比例为60%;5万元至15万元(含)的,支付比例为70%;15万元至25万元(含25万元,仅限患恶性肿瘤或白血病),支付比例为80%。

    在农业保障体系中发挥作用,护航“三农”发展

    农业保险对稳定农业生产具有重要作用。福建保险业立足福建实际,大力发展涉农保险,撬动财政补贴杠杆,扩大财政支持的效应,为“三农”发展保驾护航。

    一是政策性农险支农惠农。2013年前三季度,福建政策性农险保费收入4.16亿元,同比增长9.38%,承担风险保障金额1468亿元,累计赔款支出超过1.3亿元。二是农业保险深度广度不断拓展。农业保险险种数量达到13种,涵盖了种植养殖的主要领域。2013年重点推进设施农业保险工作,制定下发了大棚蔬菜保险方案,截至2013年三季度末承保8300亩。食用菌保险在福州罗源开出第一单,肉牛养殖保险拟于近期签单承保,深水大网箱养殖、鳗鱼保险等正在加紧调研。三是支持引入有资质的保险公司进入农业保险市场,大力推进保险公司加强农业基层服务体系建设,目前福建具备农险经营资质的保险公司达到3家。

    福建龙岩“三农综合保险”,于2009年5月份在上杭县古田镇开始试点启动。即在原有农房统保、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等基础上,新增小额农村家庭财产保险、农村小额人身保险、部分风险较高的作物种植保险等一批贴近农民实际的险种。险种共计19项,范围覆盖了当地农民生产生活的各个领域。经过三年的实际运行证明,由政府主导、群众参与、企业实施的三农综合保险是一项政府得民心、农民获实惠、企业树形象的举措。 

    目前,福建省龙岩市为确保这项工作的进一步推进,已在市、县、乡、村建立了机构,并把三农保险工作列入市对县(市、区)、县(市、区)对乡镇目标管理考评。龙岩市委书记黄晓炎表示 :“只要是对老百姓有利的举措,即使财政再困难,我们也一定要坚持做下去!”

    2013年3月,联合国非政府组织外交官和大使侯文宏带领联合国人权组织大使洪万雄和王丽云博士,到福建省龙岩市调研“三农”综合保险工作。通过多层面的实地考察、询问交流,调研组一行对“三农”综合保险“龙岩模式”总体概况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调研组认为,“三农”综合保险是人保财险龙岩市分公司担当企业社会责任的一项重要举措,公司工作团队包括“三农”保险工作站点服务网络及村协保员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确实让老百姓直接受益,具有创新意义和战略意义,不仅在国内,也可以在国外去推行创新,值得探索研究。

    2013年底,福建省委省政府出台《新皇冠体育: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逐步将规模化、设施化生产的特色农产品纳入政策性保险范围。在设施蔬菜政策性保险推进方面,对参保的设施蔬菜企业,省级财政、县(市、区)级财政分别给予20%、10%的保费补贴,并支持有农业保险资质的保险公司参与开展设施蔬菜政策性保险工作。到目前,福建农房保险覆盖面达到100%,水稻保险、渔工责任险、渔船保险和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已覆盖全省范围,森林综合保险覆盖率达92%。

    在防灾减灾体系中发挥作用,提高防灾能力

    防灾防损是保险原理之一,福建保险业充分利用保险机制将灾害事故损失进行分担,提高了应对重大灾害事故的能力。

    一方面,参与政策制定,通过参与省市防灾减灾规划编制和政策制定,支持各级政府将保险功能纳入防灾减灾体系安排。另一方面,保险业积极发挥在风险管理和风险防范的专业优势,通过事前防灾预警、事中救灾减损、事后及时理赔,助力企业和受灾群众灾后重建。特别是2013年以来福建省先后遭遇台风“苏力”、“潭美”、“天兔”、“菲特”等6大台风,部分地区遭受狂风、特大暴雨以及泥石流灾害,截至2013年11月初,台风造成的保险报案超1万起,估损金额2.6亿元,目前已决赔案件数8000多起,已决金额近1亿元。

    在社会风险管理体系中发挥作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保险业作为管理风险的行业,社会风险管理是其基本属性。福建保险业在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发展责任保险化解矛盾纠纷。2013年前三季度,福建责任保险共提供风险保障达1.2万亿元,交强险业务为全省超过332万辆机动车提供保险保障,共为32.9万次交通事故提供了经济补偿。启动特种设备责任险试点工作,共承保特种设备超过400台,为全省特种设备行业提供了16亿元的风险保障。推动环境污染责任险试点,明确环境污染强制责任险试点工作。

    二是联合施行交通事故快撤快处快赔。与福州市公安局联合下发《福州市道路交通事故快撤快处快赔办法(试行)》,设立福州市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由保险公司向“快处中心”派驻保险定损、理赔人员,及时进行事故车辆的勘验、定损和理赔工作,实现了保险理赔与交通事故处理的快速衔接,有效提高交通事故处理效率。已建成中心3个,累计处理案件2.2万起,定损车辆3.5万辆。

    三是支持扩大社会就业。2013年前三季度,福建保险业为社会提供近11.5万个就业岗位,占金融从业人员总数之比超过50%,保险队伍的壮大有力地支持了地方社会就业。

    四是不断优化、改进服务。针对车险理赔难,通过简化流程、加快理赔速度、开展服务质检、规范操作标准,多措并举点滴着力继续解决。针对寿险销售误导, 重点开展满意度调查,形成倒逼机制。

    五是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福建保险业从2012年起, 加强信访投诉处理,建立保险纠纷解决机制。构建了“访调解决—内部解决—业内解决—业外解决”的保险纠纷解决路径,力争将保险矛盾纠纷化解在内部、基层、行业内。福建保监局与福建省高院联合下发《新皇冠体育:建立保险合同纠纷诉调衔接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指导省协会与福州市中院建立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福建保监局坚持局长接待日制度、保险公司总经理接待日制度,开通12378投诉维权服务热线,2013年起还组织了多起现场接访活动,使信访投诉纠纷处理更加有效。

    福建与祖国宝岛台湾一水之隔,无论地理还是亲缘,在闽台保险合作方面都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福建保监局一直积极探索两岸保险合作机制。不仅有序推进台资保险机构引进工作。而且不断扩大两岸保险人才、业务学术交流。在闽保险行业工作的台籍高管已达30人左右,福建保监局还大力鼓励支持在闽台资保险公司开展服务创新。在ECFA协议框架下,积极研究开发兼具岛内先进经营理念和大陆实际情况的新业务和新产品,探索建立两岸保险业信息共享和异地代勘、代赔等合作机制。

    作为保险监管部门的福建保监局,在引导险企主动融入当地经济大潮,积极发挥保险的职能、作用方面,坚持“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的12字方针,把握机遇创新发展,努力实践“保险让生活更美好”。 

    近年来,福建保监局密切结合保险监管实践,在偿付能力、公司治理和市场行为监管三支柱的现代保险监管框架之下,提出并坚持“管市场、管内控、管高管”的“三管”理念,在履行监管职责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三公”原则,注重培养“能写、能查、能处”的“三能”监管干部。近四年多来,福建保监局先后确立“制度建设年”“严管年”“规范年”“创新年”的主题, 努力提高保险监管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取得积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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