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养老保险“并轨” 重要的第一步
2014-02-10 09:14:39来源:
每日新报 作者:
陈庆璞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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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7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二为一,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让亿万老年人心中有底、基本生活无忧”,有利于城乡人力要素的流动,是我国缩小城乡居民社保差距、打破城乡二元体制、加快城镇化进程迈出的重要一步。
虽然我国目前已基本实现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实现了历史性突破,但由于种种原因,社会养老保险存在着多种模式,保障水平不一,可以称得上是“多轨制”。具体来说,有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居保)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农保),分别覆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城镇企业职工(包括个体工商户等从业人员)、城镇非就业人员和农村居民。
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城居保和新农保并轨后,在制度模式、筹资方式和待遇支付等方面与合并前基本一致。此前,新农保有五个缴费级次,分别是年缴费100元、200元、300元、400元和500元,而城居保则相应为100元到1000元分10个级次。如果一位城镇非从业人员从16周岁开始每年缴费100元,则60岁后可每年领取养老金1154元,一位农村居民若从20岁开始每年缴费100元,60岁后每年可领取养老金1176元,可见,虽然级次和最高缴费数额都不同,但在同等条件下,新农保和城居保的保障水平差不多,根据国务院规定,地方政府给予的缴费补贴也基本一致。也就是说,在我国现存的四种社会养老保险模式中,城居保和新农保在保障方式、覆盖群体、保障水平上最为类似,因此先将二者并轨运行,是难度最小、最具可操作性的一步。
“基本一致”并不意味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在原地踏步,而是实现养老社会保障公平覆盖所有居民迈出的第一步。当然,这个第一步离社会养老保险完全实现全国统筹和模式整合还有不小的距离。此前,各界对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养老金双轨制多有呼吁,也常有新农保每月60元“只够买馒头”的喟叹;因此,既要实现社会养老保险保障水平的不断提高,也就是把“蛋糕”做大,又要不断实现社会养老保险的全国整合与统筹,把“蛋糕”分好,消除造成不公的制度性因素。在这个意义上,城居保和新农保的并轨迈出的一步堪称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