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山区农房试点买保险 相关实施办法已出台
2014-02-11 08:54:31来源:
中安在线作者:
通讯员 叶翔 记者 武鹏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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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昨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我省今年将在山区库区开展农村住房保险试点,相关实施办法已出台。据悉,试点范围覆盖六安市金安、裕安、舒城、金寨、霍山,以及宣城市、池州市、安庆市、黄山市等共计27个山区库区县(市、区)。上述地区的农房保险由全省统一采取政府采购招标的方式确定承保机构和保险金额。保险费每户20元,由省和市县财政按4∶6比例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