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破产须慎而又慎 百姓的存款将得到保障
2014-02-13 08:59:32来源:
经济参考报 作者:
邓中豪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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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记者 邓中豪 天津报道
近日,银行破产话题广受关注。专家表示,银行业建立市场化退出和保障机制,既是国际通行惯例,也是我国金融改革的必然选择。
银行业将建立市场化退出和保障机制
中国银监会副主席阎庆民近日表示,中国的银行业有体制优势,无论是大银行还是小银行都不能倒闭。“未来我们要让市场说话、让资本说话,如果商业银行最后资不抵债,就会要你退出。”此语一出,立即引发轩然大波。
事实上,银行破产在国外并不罕见,上世纪30年代大萧条期间,美国数千家银行倒闭,上一轮金融危机期间,美国也有数十家银行倒闭。而我国尽管也有数千家银行,但银行破产却极为罕见。1998年,海南发展银行受亚洲金融危机冲击而关闭,在政府干预下,储户在该银行的储蓄存款本金及利息由人民银行指定工商银行保证支付,未受到损失。
对于银行破产问题,中央财经大学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认为,目前我国不允许银行破产,政府实际上承担了隐性担保责任。这一方面稳定了市场信心,另一方面也容易导致市场的“逆向选择”―――在银行竞争激烈的背景下,政府兜底易使银行“有恃无恐”,部分银行或放松风险约束,为追求高额利润而过度投机,最终放大风险。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认为,以往银行全都是政府独资,政府兜底理所当然。但随着金融改革的深化,银行的股权结构正日趋多元,未来完全由民间资本控股的纯民营银行也将登上舞台。在此情况下,延续计划经济时代的思路,以全体纳税人的钱为市场化的银行业兜底,显然并不合理。必须化政府担保为制度担保,化政府兜底为机构兜底,在银行业建立市场化的退出和保障机制。
银行破产须慎而又慎
今年1月8日,银监会发文,要求系统重要性银行订立“生前遗嘱”。按照这一规定,五大国有银行和8家股份制银行均需拟订并提交“恢复与处置计划”,即当其陷入实质性财务困境或经营失败时快速有序的处置方案。“允许银行破产”似已箭在弦上。
央行数据显示,到2013年8月,我国居民储蓄余额已连续3个月突破43万亿元。作为世界上“最爱存钱的民族”,一旦允许银行破产,老百姓的存款该怎么办?
事实上,近期“银行破产”的争论确已引起一些储户的不安。天津某城商行大堂经理告诉记者,“最近经常有储户来银行咨询,问银行是不是可以破产了,存在银行的钱是否还安全。还有一些大银行的客户经理‘趁火打劫’,以银行可以破产为由,鼓动储户把钱从中小银行取出来转存他们银行。”
中央财经大学民生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李永壮认为,银行是“外部性”极强的企业,其存款是对公众的负债,是老百姓的保命钱。一旦出现银行破产事件,极易因储户挤兑而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产生系统性风险。对于银行破产问题,必须准备充分,慎而又慎。
赵锡军认为,允许银行破产,建立市场化的退出和保障机制,既是国际通行惯例,也是我国完善金融体制、稳定金融秩序、促进金融改革的必然选择。考虑到银行的特殊性,应通过完善的制度设计,将银行破产的不良影响限定在破产银行自身,最大限度地防止风险蔓延。
百姓的存款将得到保障
业内专家普遍认为,尽管未来我国将允许银行破产,但在我国现实国情以及相关制度设计的影响下,绝大多数储户的存款安全都将得到保障。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秘书长李宪铎指出,尽管现阶段我国银行业面临不良贷款上升等问题,但拨备充足,风控健全,即便允许银行破产,银行破产也是概率极小的事件。至于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国有大行,牵扯国民经济命脉,政府和民众谁都无法承受其破产的灾难性后果,已经到了“大到不能倒”的程度,根本没有倒闭的可能。
今年1月召开的2014年人民银行工作会议指出,存款保险制度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就绪。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央行将在今年择机推出存款保险制度,为市场服下定心丸。
何为存款保险制度?李宪铎告诉记者,作为一种重要的金融保障制度,目前已有约上百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简单说就是建立一个存款保险机构,各银行作为投保人为自己的存款缴纳保费,当某银行出现经营危机或面临破产时,由存款保险机构向其提供财务救助,或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
李宪铎说,“存款保险制度的核心是即使银行破产了,储户的存款也是安全的。按照国际惯例,存款保险会设置一个限额,这个限额要足以保证绝大多数储户的存款安全。目前我国的限额仍未最终确定,假设每个储户的存款保险限额为50万元,如某银行破产,单个储户50万以内的资金都会获得赔付,超出部分储户也有权从该银行清算资产中得到追偿。假设一个储户把500万资产平均分散到10个银行,即使这10家银行全都倒闭了,该储户也不会受到任何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