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强制性存款保险制度 护航利率市场化
本报两会报道组 张 歆
作为连任两届的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银行董事长闫冰竹本次共递交了十二项提案,内容不仅有他长期关注的中小企业、中小银行的发展问题,而且涉及到多个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其关注的存款保险制度更是利率市场化的重要前提。
闫冰竹委员指出,随着贷款利率下限取消、贷款基础利率集中报价和发布机制正式运行、同业存单开闸等,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正在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将使银行业竞争更加激烈,部分中小银行有可能破产倒闭。存款保险制度作为重要的风险补偿机制,可以有效保护储户的存款安全,是推进利率市场化的重要前提条件。
但是,目前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还面临不少难点,为此,闫冰竹委员建议:一是实行强制性存款保险制度,使之覆盖所有存款类金融机构。强制性的存款保险一方面可以有效地抑制金融机构参与存款保险时的逆向选择问题,保证参加保险的银行数量,扩大保险基金的规模;另一方面有利于促进市场竞争的公平性。
二是先期设立存款保险基金,逐步从“付款箱模式”向“成本最小模式”或“风险最小模式”过渡。我国存款保险可以实行分步走,在存款保险制度刚推出之际设立一个存款保险基金,待到未来条件成熟时,再设立完全独立的存款保险公司。
三是明确存款保险基金来源,建议实行比例赔付政策。在存款保险基金成立之初,国家可投入一定数量的初始资金,但主要还是依靠各投保金融机构定期缴纳的保费。在赔付原则上,建议按照最低90%的比例进行赔付,使居民存款的绝大部分都能得到存款保险制度的保障。
四是实行差别风险费率机制。全面考虑各投保行资本充足、资产质量、管理能力、流动性等方面指标情况,综合进行信用评级,根据评级结果确定各投保行的费率水平,评级较高的银行则费率相对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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