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冷翠华
《证券日报》记者检索李克强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发现,“
保险”一词出现了15次,而与中国未来发展命运密切相关的“改革”一词出现的频次也不过77次。
在回顾2013年的工作时,李克强总理指出,在财政收支矛盾较大的情况下,政府仍然推进
养老保险、社会救助制度建设,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13.1%和17.7%,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提高10%。
同时,基本医保总体实现全覆盖,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增加到人均280元。基本药物制度覆盖80%以上村卫生室。28个省份开展大病医疗保险试点。
在部署2014年的重点工作时,李克强总理指出,要推动重要领域改革取得新突破。建立
存款保险制度,健全金融机构风险处置机制。积极发展农业保险,探索建立巨灾保险制度。
在加强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建设方面,李克强总理指出,要推动医改向纵深发展。巩固全民基本医保,通过改革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完善政府、单位和个人合理分担的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机制,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320元。在全国推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