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见习记者 刘敬元
近日,《证券日报》记者从
信泰保险了解到,在该公司的新一轮增资工作中,已有29.1亿元顺利存入公司
银行增资专用账户,增资流程已近尾声。
2013年,信泰保险原
保险保费收入为28.6亿元,在59家
人身险公司中排名第32位,而其包括保户投资账户新增交费之后的规模保费达到109.6亿元,总排名上升到第18位。
“业务规模的大幅增长和投资渠道的不断拓宽,使得信泰对于资本金的需求不断增大,因此,公司开始了新一轮的增资动作。”信泰保险称。
去年11月8日,信泰保险因第三季度末偿付能力充足率(108.79%)不足150%收到中国保监会监管函,被暂停增设分支机构,并被要求高度重视偿付能力管理工作,实时监测偿付能力状况,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改善偿付能力。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第四十条指出,充足I类公司(指偿付能力充足率在100%到150%之间的保险公司)和充足II类公司(指偿付能力充足率高于150%的保险公司)存在重大偿付能力风险的,保监会可以要求其进行整改或者采取必要的监管措施。
其时,本报第一时间联系信泰保险,其回应称,2013年公司业务发展较快,尤其在7月份前后其业绩出现快速上涨,业务规模的大幅增长和投资渠道的不断拓宽,使得信泰保险对资本金的需求不断增大。
同时,信泰保险相关负责人称,事实上,2013年以来该公司已有计划、分步骤地进行了增资扩股,三季度末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50%是因为,在增资过程中有一家股东出资流程未及时走完。他当时透露,2014年年初该公司还会进行新一轮增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