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日本的Hironori Nishikino律师在会上介绍了日本《保险业法》的修订情况,他介绍说,日本保险业最近引进了意愿把握义务,保险公司或者是销售保险产品的时候一定要把握客户的意向、意愿,然后提议符合客户意愿的产品,同时还要向客户说明自己推荐的产品是怎么样符合客户的意愿的。
2月28号实施的金融厅的监督指针也进行了修订,主题是面向老人推销保险时候的一些着眼点,在推荐产品的时候要求老人亲属也在场,或者推荐的时候不是一家保险代理店推销,而是几家同时进行推销。推销完了之后,不是由推销的人而是由其他人再给老人打电话确认一下推销的产品是否符合他的意愿,另外还要进行相关的记录,比如说录音或者提交报告等等。比如说一个老爷爷本来是答应入保,但是入保以后吃晚饭的时候跟自己的儿子一说,儿子说你为什么要买这样的保险,儿子可能就认为银行趁自己不在欺骗自己的父亲,也有这样的情况。而且在日本这种情况很频繁,所以我们就要求在推销介绍保险产品的时候,要求亲属也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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