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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拟明年成立独立保监局 取代原有的保监处

2014-04-22 08:37:40来源:上海金融报 作者:王菲阅读次数: 添加收藏
摘要:
  香港独立保监局拟于明年正式成立,以取代原有的保险监管制度保险业监理处(保监处)。近日,香港特区政府对外宣布,计划在本月底就成立独立保险业监管局向立法会提交修订草案。届时,中介人监管模式将由业内自我规管变为并入保监局一并处理。

  香港特区政府宣布《2014年保险公司(修订)条例草案》将在4月25日刊宪。对此,香港特区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表示,条例草案的主要范畴为:成立保监局,制订其职能及制衡措施,包括设立可复检保监局决定的法定保险事务上诉审裁处;提升保险公司企业管治的法定要求;保监局在巡查、调查及纪律惩处保险公司及保险中介人的权力;法定保险中介人(即保险经纪及保险代理)发牌制度及操守规定;以及过渡安排。

  自2010年起,香港政府就开始了成立保监局的各项政策调研准备,将公众咨询、立法建议结合起来,同时成立专门的保监局过渡安排工作小组,负责政策过渡期的监管事宜。据悉,过渡小组成员包括香港保险业联会、三个自律规管机构及保险中介人,负责订出过渡安排细节。

  记者了解到,香港保监局成立后,与以往保险监管体制最大分别在于,设立法定发牌制度,以及罚款等纪律惩处。为确保中介人顺利过渡,当局设三年过渡期,所有注册中介人被视为持牌人,同时所有中介人首五年免牌费。中介人日后如有不当行为,最高可被罚款1000万港元及被吊销牌照;如果涉嫌虚假数据或无牌经营,则要负刑事责任。香港保监局还将就所有保单收取相当于保费额0.1%的征费,其中寿险保单征费上限为100港元,其他保单上限为5000港元。

  陈家强表示,条例草案标志着香港特区政府为成立独立于业界及政府的保监局踏出重要一步,有助香港与国际做法看齐。在此前的公众咨询中,香港公众普遍支持成立保监局的建议。其成立的好处是能加强对保险中介人的管理,为保单持有人提供更佳的保障,同时更灵活地应付新的监管挑战,并有效落实国际监管标准,提高消费者对香港当地保险业的信心。

  香港特区财经事务及库务局还声明,保监局成立的前提是不会增加对保险机构及保险中间人所收取的费用,成立的经费将由港府资助5亿港元,争取在六年内回收全部成本。

  一位保险行业人士分析,“对内地投保人而言,只要是通过正规的投保渠道,在香港购买保险将会得到新皇冠体育:保障,很显然,上述文件中所提及的保单持有人囊括了已在香港投保的内地人士,以及即将在香港投保的内地人士。”

  据了解,对于港府来说,竞争激烈的香港保险市场保费增长空间已然不大,而内地每年带来数十亿乃至上百亿元的新增保费显然是其所乐见。为此,保障包括内地投保人在内所有保单持有人的利益,是即将成立的香港保监局的要务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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