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创新社会管理方式
社区综合保险:政府省心 居民放心
□本报特约记者 吴喆 王丽丹
上海市将街道社区面临的各种风险有效转移给保险公司,通过社区综合保险,为社区工作消除了后顾之忧,让居民生活变得更加绚丽多姿。目前,该项保险在全市17个区县、208个街道(乡镇)实现了全覆盖。
根据上海保监局公布的最新数据,2013年,上海社区综合保险为483万户社区居民、5.1万名街道工作人员,提供合计1146亿元风险保障。从2005年试点至今,累计保障1.33亿人次,保险金额6775亿元。截至2014年3月,上海地区开展社区综合保险业务的产险公司扩展至4家。
社区综合保险是由保险公司依托政府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搭建的社区综合保险平台,兼具财产险、责任险、意外险性质。由街道、镇作为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并支付保费。如发生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则由保险公司向街道、乡镇理赔,街道、乡镇再根据实际情况,向相关对象提供保障救助,也就是政府掏钱为居民买保险。
基于上海社会经济的发展,人口流动性加大,社区环境日趋复杂,社区活动内容日益丰富,人民群众面临的生命财产损失风险也显著增加。季节性的台风暴雨造成房屋坍塌和人员伤亡,简陋老公房电线老化等原因引发火灾,社区内各种公共设施使用引起的意外伤害,社区服务人员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事故等,都是社区工作可能面对的风险。此外,社区中残疾人、失独老人、贫困户等弱势群体对灾害、疾病、意外的风险抵抗能力较低,随之引发的社会矛盾也向社区集中。
针对这些矛盾和问题,社区综合保险应运而生。早在2005年,上海保监局就先后与上海市民政局、市金融办沟通协调,提出共同推进开展社区综合保险业务,并指导保险公司开始项目试点。2008年,上海保监局又联合市金融办,组织保险公司深入社区进行可行性分析调研,并将调研结果和试点成效上报市政府。经过多方努力,2009年,社区综合保险被纳入上海当年十大实事工程之一。
目前,上海社区综合保险保障范围愈发广泛,涵盖社区公众责任赔偿、社区财产损失赔偿、社区居民家庭财产损失赔偿、政府公职人员及服务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赔偿等保障项目。具体险种包括,社区公众责任险、社区固定财产险、社区居民财产火灾责任险、社区居民财产自然灾害险和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等。此外,各保险公司还根据社区街道的实际情况,增加了见义勇为奖励、无主动物袭击、孤老低保人员重疾险、燃气意外伤害、家电人身意外保险等附加险种。
与一般商业保险相比,社区综合保险在价值理念上具有明显的不同,其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提高街道社区的管理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推动社区和谐建设,维护社区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它是运用保险手段创新社会管理的尝试,充分体现了保险的社会“减压阀”和“稳定器”功能,让“政府省心、居民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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