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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历史:保险人的强国梦(下)

2014-05-23 16:36:23来源:中国保险报作者:程太和阅读次数: 添加收藏
摘要:

□程太和

    仁济和水火险公司前尘往事

    仁和、济和两保险公司相继创设以来,保险业务不断发展,盈利较多,仅仁和水险公司,从光绪元年十二月至光绪六年十二月底(1875~1880)35万两白银股本存息为年息15%,另派余利15%等,共计给息25.3万两。这两家保险公司从开办以来,股金存在轮船招商局,业务也都委托其代办,实际上是轮船招商局的附属机构。承保的业务都是轮船招商局的船舶险和货物运输险,因而经营范围有一定的局限性。由于历史的原因,轮船招商局和仁和、济和两保险公司的股份和股票持有人并不完全一致,但这两家保险公司的股金却都归存于轮船招商局,为其长期使用。

    最初,股金在轮船招商局借款中,约占14%,到1883~1884年金融危机时期,已约占40%,因而轮船招商局对两保险公司的依赖程度更显重要。此外,两保险公司的主管人员并非全由轮船招商局所委派,因而在管理上步调不很一致,也就产生了一些分歧。要解决这些矛盾,就必须划清这两个单位的经济权限,合理地调整管理体制。

    轮船招商局系官督商办,这种制度的主要弊端在于官僚争权夺利,贪污中饱,侵犯商股权益。盛宣怀又对唐、徐两人蓄意排挤。1883年中法战争爆发后,法舰驶抵吴淞口,沪上人心恐慌,各项股票涨落不定。上海市场爆发了金融风潮,商号、钱庄发生萎缩和倒闭风波。一向靠钱庄贷款来周转资金的轮船招商局,陷于十分被动拮据的局面。结果由李鸿章拨款36万两,又以轮船招商局在沪栈产向天祥、怡和等洋行押款74.3万余两清还欠款。恰在此时,会办徐雨之长期挪用公款16.2万两事发,又因投机地产失败,宣告破产。盛宣怀乃借端发难,向南、北洋大臣力诋唐、徐主持下的轮船招商局“本根不固,弊窦滋生,几难收拾。”徐雨之遂被清廷革职。唐景星终于在1885年夏离开了轮船招商局。李鸿章决定以盛宣怀接替唐景星主持轮船招商局。当时盛宣怀凭借权势以低价购进大量股票,使自己成为轮船招商局举足轻重的大股东。

    为了摆脱轮船招商局的困境,重振保险业务来争取资金方面的好转,确定仁和、济和两保险公司合并。乃于1886年2月,召开仁和、济和两保险公司董事会议,经协商决定仁和、济和合并为“仁济和水火险公司”,资金为100万两,重新推举8名董事负责。仁济和水火险公司,资金雄厚,大大加强了在保险市场的实力和竞争能力。外商保险公司也鉴于既成定局被迫妥协,同意按较低的费率和保险业经营惯例,承保接受华商分保业务。新成立的仁济和水火险公司名义上是独立的,实际上仍按照原来的章程办事。保险业务仍由轮船招商局代理一切。设办事董2人主持仁济和水火险公司日常工作,办事员5人办理保险业务。各地轮船招商局分局每月的保险业务收入,单独立账汇总上报总局。各分局代理在保险费内扣5%,作为代理费。至年底加给回俸酬劳一成。因此,虽成立了仁济和水火险公司,但并未彻底改变与轮船招商局的隶属关系。1886年6月,北洋大臣李鸿章派道员朱极仁驻局专司办理仁济和水火险公司事务,这样就更加深了封建官僚的把持和勾结。

    从保险招商局、仁和、济和保险公司创设以来,虽然获得了一定的利润,但是,由于外商保险公司的激烈竞争,导致保险费率降低跌价,加之合并为仁济和水火险公司以后,经营管理仍没有显著改变,所以,保险业务亦无大的进展。从1886年成立到1891年,每年保险费净收入只有几万两,除去酬劳奖赏及其他开销,经营5年,净得公积金(纯利)11.3余万两。又由于股金大部分归存于轮船招商局,长期为其所占用,而仁济和水火险公司自身运用的再投资份额甚小,因而资金积累缓慢,以致在保险市场剧烈竞争的激流中处于一蹶不振的状态。

    仁济和水火险公司以后40余年的情况,根据《招商局史》、《中国保险年鉴》、《清查整顿招商局委员会报告书》等有关资料的记载,由于轮船招商局自身的衰落,加上外商航运公司的排挤、跌价竞争,军阀政府时期多年混战,强令扣船征用,所以轮船招商局在1920年亏银达2000万两之巨。仁济和水火险公司大部分资金滞留在轮船招商局,无法收回,影响资金周转,本身发展受到很大影响。虽几经改革,仍步履维艰。但不管怎么说,保险招商局,仁和、济和保险公司,仁济和水火险公司在我国保险业发展史上留下了鲜明的底片是显而易见的。

    华商保险浓墨重彩

    华安合群人寿保险公司的创始人为上海浦东川沙厅(民国后改称“川沙县”)张江栅镇人吕岳泉。吕岳泉自幼聪颖,读过两年私塾后因家境贫寒而辍学。但他并没有气馁,仍不时向塾师求教。18岁那年,经人介绍,从浦东来到浦西,到英商永年人寿保险公司业务经理马石(加拿大人)家做侍应生。他一面劳动,一面留心主人的英语会话,经过一段时间自学,他的英语会话能力已达到一定程度。由于他工作勤奋,人品又好,中英文都有一定基础,深得主人器重。

    吕岳泉在马石家中工作,与西人常有接触,不但学会了英语,对人寿保险业务也略窥门径。当时公司缺少熟习保险业务的翻译人才,马石让吕岳泉在永年保险公司试当翻译。后来又到保险公司帮办保险业务,不久即被提为南京分公司经理。

    南京为清政府两江总督驻地,各方人士云集。清宣统二年(1910),在清末状元张謇等人的倡导下,南京举办“南洋劝业会”,提倡国货,提倡实业救国,前来参观者络绎不绝。“劝业会”经南京两江总督端方及张謇、朱葆三等人的支持,其规模之宏大,内容之丰富,参观人数之众多,在中国历史上是空前的。但伴随着“劝业会”规模的扩大,时间的拖延,他们亦深感漏卮愈大,十分不安。

    1911年,辛亥革命成功,举国欢腾。吕岳泉认为这正是筹创华商保险公司的大好时机。吕岳泉毅然辞去英商保险公司经理职务,筹办华商人寿保险公司。张謇等人对此表示极大的支持,并竭力赞助,入股投资。1912年6月,在政要黎元洪、冯国璋,实业家张謇、朱葆三、桑铁珊、顾棣三,南京两江总督端方,南京卸任卫戍司令徐绍桢,四川总督王人文的大力支持下,我国第一家规模最大的人寿保险公司——华安合群人寿保险公司(时称“华安合群保寿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黄浦滩路30号宣告成立,7月1日正式营业。后来该公司择定在静安寺路(即现在的南京西路)购地自建新屋办公,并取名华安大厦(即现在的金门大酒店)。经过20余年的发展,到上世纪30年代初,华安公司已成为与外商人寿保险公司相抗衡的著名华商寿险公司。华安公司的发展,在中国保险业史上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页。

    太平保险借势银行勃发

    上世纪20年代至30年代中期,中国民族保险业处于有史以来第一个发展高潮期。

    1919年“五四”运动后,国人民族意识不断增强。一些有识之士不愿看到洋人长期垄断中国保险市场状况,开始筹资创办保险公司,力图与洋商保险公司相抗衡。据1937年《中国保险年鉴》记载,从1919年至1935年,国人开设的保险公司有30余家。

    在此期间,中国保险业还出现了一个新形势,就是银行投资兴办保险蔚然成风。银行与保险具有天然的联系:它所经营的贷款业务,贷款户的货物或不动产抵押都必须投保以资保证。在保险业方艾之时,银行家看到这是一个有利可图的行业,因此纷纷起而经营。从1926年到1937年抗战前夕,我国民营银行和官办银行投资设立的保险公司有12家。譬如,上海银行投资创办的宝丰保险公司,浙江实业、兴业、四明、通商银行合组的泰山保险公司(美商美亚保险公司曾参股),中国银行投资组织的中国保险公司等。《中国保险史》对此评论道:“中国从1926年到1936年期间,由于金融业以其雄厚的资金投入保险业,改善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注意培养专业人才,拓展险种,发展经纪人,并利用银行贷款关系,争取工商业的保险业务。民族保险业有了迅速发展,与1914年相比,公司家数增加2倍多,资本金额增加5倍多,呈现一片新的景象。”

    正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继1926年东莱银行创设安平水火保险公司之后,作为“北四行(指金城、盐业、中南、大陆四家银行,是我国北方最具影响的私营银行的总称)”主要支柱的金城银行于1929年投资100万元(实收50万元)开设了太平水火保险公司,设址于上海江西路212号金城银行大厦。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由金城银行总经理周作民兼任,丁雪农任第一协理,王伯衡任第二协理。太平保险公司以太极图形为商标,取“生生不息”之意,并打出“太平保险,保险太平”的宣传语。

    公司于1929年11月20日成立,次年2月19日正式营业。公司以经营水险、火险、船壳保险、汽车保险等为主,并酌量办理“玻璃”、“邮包”、“茧纱”等险种。据太平公司史料记载:太平初创,虽值世界经济危机(1929年至1933年美国等西方国家经济危机),百业不振,然太平经营有方,历年决算仍具效益。但由于受资本量的限制,仍有大额业务无力承做,或只得分与他人,影响收益。故此,金城银行拟将资本量提升,扩大经营规模。而此时尚未涉足保险业的银行也正跃跃欲试。于是,1933年,金城邀集交通、大陆、中南、国华四家银行加入太平,资本额扩大至500万元(实收300万元)。一时名声大噪,金融界为之瞩目。7月,公司改组完成,黄奕住任董事长,周作民任常务董事兼总经理,聘丁雪农、王伯衡为协理。同时,将公司名称中的“水火”两字删除,改称太平保险公司,并添办人身、意外等保险。

    资本的积聚,除了增资扩股,还需要适量的资本兼并。太平也不例外,从1934年起,太平保险公司先后收买和接办了多家保险公司,集团化经营蔚为大观。

    1934年,丰盛保险公司因经营不善,拟将大部分股份售与太平,改组公司,与太平合作营业。太平对合办并不感兴趣,但考虑到该公司牌号已有多年历史,若将其全盘接办,作为子公司继续营业,“则所有业务上衡量操作、选择迎拒之便利既可继续存在,且可以丰盛公司之名义,多一招揽生意之机会,增厚进展之力量,相辅而行”(太平公司档案)。经数轮谈判,太平最终以当时1万元的价格收买了丰盛。

    1935年5月,东莱银行入股太平公司,成为太平保险的第六个股东。同时,东莱银行创办的安平保险公司经营上发生困难,亦由太平接收合并。

    1936年,中国垦业银行投资开办的天一保险公司因高管跳槽,后续负责人无意经营,也以低微的价格转让给太平接办。

    上述三家公司对外仍保留原来的牌号,各地的分支机构及代理处仍继续营业。为了加强领导和管理,1935年设立了太平安平丰盛总经理处,次年接办天一后,改为太平安平丰盛天一总经理处,统辖四公司的一应事宜。总经理处设在太平保险总公司内,太平保险公司总协理兼任“太安丰天总经理处”总协理。这样,太平只需用一套管理人员来处理四个公司的业务,这种欧美托拉斯性质的管理形式,在当时的中外保险公司中尚属独树一帜,为业界所瞩目。

    成为集团公司后,太平不但资金实力大增,而且业务联系更为广泛,所有六家股东银行及四行储蓄会的各地分支行、会,均由总公司与之订立契约,委托为公司业务代理人,通过这种方式,把六行一会的放款与押汇业务全部交太平保险集团承保,于是,业务大振。

    太平保险除在上海设立总公司外,在京、汉、津、哈、鲁、粤等六大区域的大中城市广设分支公司或代理处,最鼎盛的时候,全国代理网点总数达900余处,还在香港、新加坡、西贡、雅加达、马尼拉等地设立了分支公司。不数年间,太平成为全国最大的华商保险公司之一。

    那年月,民族保险公司资本数额大多较小,承保能力和限额也受到限制。为了增强对巨额业务的承保力量,一些华商保险公司开始走向联合的道路。1933年6月,肇泰、华安、永宁、永安、先施、海上、联保、通易、宁绍、华兴等10家公司发起设立了华商联合保险公司,并被国民政府特许为经营分保业务的专业再保险公司,其营业性质以便利各家之分保为重点。1936年,通易公司因经营不善倒闭,华商联合保险公司资金受到严重影响,当年亏损额2万余元,公司面临解散的危险。经数度接洽,太平保险集团出面收买了通易名下的全部股份票面5.1万元,由太平担任2.6万元,安平担任2.5万元。并据此修改了华商联合保险公司章程,增加董事名额,由太平出任常务董事兼董事长,主持该公司事务,安平任董事。为增强公司承保能力,在收买通易股票之前,太平保险集团还派出陶听轩先生出访欧美,并与瑞士再保险公司订立了分保契约。1936年又与伦敦市场的劳合社、世纪、鹰星等保险集团订立了互惠分保合约。自此,太平又在再保险领域占得举足轻重的地位。

    太平在创立之初,定名为“太平水火保险公司”。1933年7月,公司增资扩股,股东由一变五,资本由100万元增至500万元。不仅如此,还将公司名字中的“水火”二字去掉,准备添办人寿保险业务。

    鉴于寿险业务的特殊性,1933年9月,董事会决定人寿保险部之会计独立,并从公司资本中特拨100万元,备作举办寿险业务之基金。12月,公司指定专人开始筹备事宜。

    1934年4月20日,太平保险公司人寿保险部正式成立,并自即日起开始对外营业,到年底,有效保额已达170万元,自后逐年增加,营业范围亦扩展至全国。1936年8月,太平保险收购中国天一保险,天一寿险的全部契约也由太平统括承受。到1938底,太平保险寿险部改组为太平人寿保险公司时,太平寿险的有效保额已达700万元。

    1937年1月11日,国民政府修正公布保险业法及保险业法施行法,规定同一保险业不得兼营损失保险与人身保险,在保险业法施行前兼营者,应于保险业法施行后两年内依法改组。太平保险公司划出寿险部,设立单独的人寿保险公司乃提上议事日程。

    太平的寿险部从一开始就自成体系,业务及会计独立,不与其他部门相混合,因此改组只是个形式而已,手续极为简便。经过一段时期的布署,由太平的股东(金城、交通、大陆、中南、国华、东莱六大银行)另行认缴股本100万元。然后热热闹闹地召开了创立大会,选定周作民为董事长,丁雪农、王伯衡为常务董事,许汉卿等7人为董事,周继云等5人为监察人,并呈请登国民政府经济部核准登记。

    1938年8月10日,国民政府经济部核准登记并发给营业执照。同年12月30日,太平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公告改组成立,太平保险公司寿险部的全部资产负债以及契约上之权利义务,俱由太平人寿保险公司统括承受,太平保险公司寿险部同日取消。推定周作民为总经理,丁雪农、王伯衡为协理。

    从1929年11月太平保险创立到1938年底分设太平人寿,整整9年。这9年中,1933年增资扩股、1935年开始集团化经营、1938年创设太平人寿,基本上是3年跨一台阶,其发展壮大之迅猛,实为当时所罕见。

    大安保险地下党人保险救国

    太平洋战争爆发前夕,当时中国天一保险公司襄理、中共地下党员谢寿天向领导职员运动委员会(简称“职委”)书记陆志仁提出创办保险公司的建议。

    考虑到保险公司与各行各业的联系相当广泛,通过保险公司的业务活动,又可与各行各业中的中上层人士发生和保持经常的联系,有利于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工作,还可以利用保险公司这一组织,掩护地下党员和党组织的秘密活动,经地下党组织同意,由谢寿天出面,邀请郭雨东、陈巳生、关可贵、董国清、龚渭源、全宝瑜等为发起人,定名为大安产物保险公司,自1941年10月19日开始筹备,分头负责,筹集股金,注册资金50万元,实收25万元。于1941年11月28日举行创立大会,选举董监事,董事长由新华银行副总经理孙瑞璜兼任,公司地址设在广东路51号大莱大厦内。1942年5月正式开业,经理郭雨东,副经理董国清、李晴斋,总稽核谢寿天。开业后,在天津、南京、广州、青岛、烟台、北平设有分公司,并在汉口、无锡、苏州等地设有代理处。

    大安保险公司是一个不满30人的产物保险公司。它的高中级职员中,多属中共各系统的地下党员,如谢寿天、陈巳生、蒋学杰、赵帛、孙文敏、蔡同华、吴福荣、施月珍等。他们都在大安保险公司职业掩护下,从事革命工作,做出了各自的贡献。谢寿天、陈巳生经常参加上海金融界、工商界和知名人士组织的座谈会、聚餐会,开展统战工作,联系和团结爱国民主人士。

    大安保险公司还发起组织大上海分保集团。依靠华商自己的力量,团结互助,妥善解决集团各公司的溢额分保问题。

    大安保险公司在大力发展业务的同时,遵照中共地下党组织的意图,掩护地下党员从事革命活动,开展统一战线工作,以及支持上海保险界群众团体——上海市保险业业余联谊会的各项活动,做出了显著贡献。

……

    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的保险事业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中国现在已成为世界几大保险经济体之一,保险人的强国梦就在眼前。筑梦新时代,让我们乘势而行!

(本版图片由林振荣提供)

大安产物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单(1951年)

“华安合群保寿股份有限公司不占利二十年期终身保寿单”(正面)

华安合群保寿股份有限公司不占利无限期终身保单(正面)

华安合群保寿保险公司大楼(金门饭店)

太平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险章程

太平人寿保险公司太平寿险说明书

华安合群保寿保险公司标志

华安合群最初的司地设上海黄浦滩(今中山东一路)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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