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医改31项重点任务印发
发展商业健康险 鼓励措施6月底前订出
本报讯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2014年医改的任务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工作任务》提出,要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制度,同时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其中制定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政策措施的工作由中国保监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负责在6月底前完成。
《工作任务》共提出六方面31项医改工作任务。一是加快推动公立医院改革。二是积极推动社会办医。三是扎实推进全民医保体系建设。四是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五是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六是统筹推进相关改革工作。
在“加快推动公立医院改革”方面,《工作任务》提出,建立科学补偿机制。充分发挥医疗保险补偿作用,医保基金通过购买服务对医院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予以及时补偿。
在“扎实推进全民医保体系建设”方面,《工作任务》提出,重点解决筹资机制不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不完善、医疗服务监管尚需加强、支付方式改革有待深化等问题,进一步巩固完善全民医保体系。2014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项基本医保参保(合)率稳定在95%以上,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70%以上和75%左右,适当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门诊统筹待遇水平。
《工作任务》提出,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制度。在全国推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规范委托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完善城镇职工补充医保政策。做好儿童白血病等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向大病保险过渡工作。加快推进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继续提高医疗救助水平,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医疗费用救助比例达到60%。全面推进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做好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和医疗救助等制度间的衔接,发挥好各项制度的整体合力。
《工作任务》还提出,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研究制订鼓励健康保险发展的指导性文件,推进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各类医保经办。加快发展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积极开发儿童保险、长期护理保险以及与健康管理、养老等服务相关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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