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网站昨日发布通知称,为加强偿付能力
监管,防范房地产投资风险,保监会决定对
保险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的评估增值进行清理和规范。
业内人士称,在房地产好的时候,
险企通过隔一段时间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价值重估,可以不断提升险企账面价值,对偿付能力水平提升效果显著。纸面上的财富隐藏了实际资产水平的
风险。而一旦楼市进入下行通道,偿付能力不足就会显现,险企风险大增。
去年以来,险企频频在二级市场举牌房地产上市公司。而对于险企大量拿地,保监会此前也曾召集涉足养老地产的几家保险公司高管开会,要求保险公司关注投资风险,保持低调。
据保监会管住后端的思路,投资性房地产也难逃监管的法眼。
本次清理范围包括两类,一是保险公司以物权方式直接持有的、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二是保险公司通过设立或入股项目公司间接持有的、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通知要求,持有上述投资性房地产的保险公司,应当于6月5日前向保监会报送相关材料。
此外,通知称,保监会正在修订投资性房地产的偿付能力资产认可标准,目前此项工作正处于公开征求意见阶段。在新的认可标准发布实施和本次清理工作完成前,各保险公司应暂停执行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政策。
通知规定,已经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以2014年3月31日账面余额为基准,不得再确认新的评估增值。采用成本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得改用公允价值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