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丽琴 本报特约记者 蒋志军
浙江省丽水市是食用菌种植大市,占全省总产量的一半以上。2013年全市食用菌栽培6.99亿袋,总产量(鲜)58.09万吨,总产值32亿元。而丽水又是冰雹、台风和高温等自然灾害频发地区,比如2013年,丽水几十年不遇的持续高温干旱天气及台风等自然灾害,使得一些食用菌种植户辛苦劳动付诸东流。
为此,中华保险及人保财险丽水机构积极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从2013年开始,先后在丽水龙泉市、松阳县试办政策性食用菌种植保险,对提高农户抗风险能力,解决农户因灾致贫、因灾返贫问题起到了积极作用,也为政策性食用菌保险工作积累经验。2013年,中华保险丽水机构在龙泉、松阳两地共承保香菇164户、黑木耳327户,保费收入共107.5万元(其中农户自缴40%,其余由财政补贴),共赔款146.3万元。
但是,丽水政策性食用菌种植保险推广不快。据了解,目前,除龙泉、松阳两地开展外,丽水其他7县(市、区)还未开展,已开展的覆盖面也不广。2013年,龙泉香菇栽培只投保了88.41万袋,仅占总栽培5500万袋的1.6%;黑木耳栽培只投保了653.31万袋,仅占总栽培1.8亿袋的0.36%。
丽水政策性食用菌种植保险推广不快的主要原因包括以下方面:
对政策性农业保险认识不到位。一些地方政府相关部门人员对于它的发展方向、最终目标心存疑虑。个别地方政府相关部门人员甚至把征收农业保费看成是“乱收费”,因此对其缺乏积极性,导致政策性农业保险经营方式不够明确,实际操作性不强。目前,我国农业保险主要为“政策性保险”和“商业化经营”相结合的运营模式,这种模式使得很多农户误认为只要出现亏损保险公司就得赔付,不管受损原因是什么。这就造成理赔时争议多,理赔难,从而影响了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进一步发展。
一些县(市、区)投入不够。目前,浙江政策性特色农险保费财政补贴标准一般为省财政和县财政分别为30%,农户承担40%。丽水为欠发达山区,很多食用菌种植户认为自己承担保费比例还是过高,要求降低;而丽水有些县(市、区)财政却又难以承担30%保费补贴。应广大食用菌种植户的要求,在中华保险及人保财险丽水机构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积极争取下,2014年,松阳县食用菌种植保险保费的财政补贴达到80%,食用菌种植户投保的积极性提高了。松阳可以达到这个水平,丽水其他一些县(市、区)不一定能这样。
赔付率较大影响保险机构积极性。食用菌种植保险的赔付率过高,被保险公司称为“稳赔不赚”的买卖。比如,2013年,中华保险丽水机构在龙泉、松阳两地的食用菌种植保险赔付率达136.09%。除一些农户对政策性食用菌保险认识有偏差外,道德风险高也是食用菌种植保险赔付率过高的主要原因之一。在丽水大都是以家庭为单位从事食用菌种植,涉及地域广而且分散,更难掌控的是投保标的可移动、无固定场所、无统一标识,这些容易引发道德风险,如出险后再投保、不足额承保要求足额赔付、出险后虚报损失等。另外,事故责任认定难也是原因之一。在丽水,“不明原因”造成的出菇(耳)异常和烂棒也属于保险责任。食用菌种植过程中“不明原因”毁损的鉴定需要一定的技术含量,但增加该保险责任的同时,政府部门未明确相关责任鉴定部门,导致在责任认定上缺少技术支撑,遇此情况,要求赔偿的农户几乎100%。
要推进食用菌种植保险在丽水的发展,至少需要加强以下工作:
切实端正对政策性食用菌种植保险认识。保险业要与政府相关部门联合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政策性食用菌种植保险宣传,让政府相关人员充分认识到,开展政策性食用菌种植保险,是政府借助第三方机构进行社会管理的有效手段,对于提高农民抗风险能力及生活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让广大食用菌种植农户了解食用菌种植保险政策依据、参保条件、保障范围、理赔标准和赔偿兑现等内容,认识到食用菌种植保险有“缴小钱、保大灾”的巨大作用。
积极争取政府对食用菌种植保险的投入。保险业要进一步加强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对食用菌种植保险的投入,努力使政策性食用菌种植保险推广到丽水各县(市、区),惠及新皇冠体育:种植户。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将政策性食用菌保险工作纳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乡镇年度考核内容,明确各部门的职责,提高职能部门参与度。要推动政府设计风险评估机制及管理风险基金,有效控制风险。
保险公司要加强服务和管理。切实加强承保、理赔等服务工作,方便保户。加强承保、理赔等管理,最大限度控制风险。不断改进承保、理赔流程,减少漏洞,减少道德风险和系统风险。对绝对免赔率的设定,可考虑按投保数量,黑木耳每万袋依次设10%至5%的绝对免赔率,香菇按投保数量,每万袋依次设5%至1%的绝对免赔率,或者在按投保数量设定绝对免赔率的同时,再设定损失免赔率等形式,既能使农户接受也能达到合理防范风险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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