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三农”保险全覆盖 助力“三农”发展大跨越
□中共云南省委副书记 仇和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涵盖银行、证券、保险、债券、基金、信托、担保、典当、租赁等九个方面,而银行、证券、保险是金融的三大支柱,保险又是金融稳健的重要保障,是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险业发展事关经济发展全局,事关社会稳定大局,事关同步小康格局。云南省委、省政府顺应发展规律、立足省情实际、研判改革形势、满足群众意愿,在加快“三农”金融服务改革创新的过程中,不断深化内涵、拓展实践,着力推进“三农”保险服务改革创新。
第一,顺势而为,发展保险业是遵循经济规律之要。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保险业发展水平的两个重要指标,是经济社会发展和市场化程度的重要标志。一方面,保险业是全球经济最重要的组成部分。1384年在佛罗伦萨诞生了世界上第一份具有现代意义的保险单,1424年在热那亚成立了第一家保险公司。随着现代经济的发展,保险业日益发展壮大。到2013年,全球保费收入已达到4.7万亿美元,保险深度在6.5%左右,发达国家保险密度已达3500美元。世界500强企业中,共有保险公司51家,占金融业总利润的22%。另一方面,保险业是国民经济增长最快的行业之一。过去30多年时间,我国保险业迅猛发展,从上世纪80年代初复业以来,保费由4.6亿元增长到2013年底的1.72万亿元,年均增长28.3%。目前,我国保险公司已经发展到170余家,有4家保险公司进入世界500强,1家保险公司入选全球系统重要性保险机构。到2013年底,我国保费规模位居世界第四,保险深度为3.03%,保险密度为1265.67元。再一方面,保险业是区域经济差距最直观的指标之一。从保费规模看,2013年,江苏达到1446.08亿元、排全国第1位,河南为916.52亿元、排第6位,四川为914.68亿元、排第7位,而云南为320.77亿元、排第20位。从保险深度看,北京达到5.1%、排第1位,河北为2.96%、排第6位,重庆为2.84%、排第9位,而云南为2.74%、排第11位。从保险密度看,上海为3401.15元、排第2位,湖南为760.12元、排第23位,甘肃为697.67元、排第25位,云南为684.45元、排第27位。必须充分认识保险业的发展大势、规律趋势、市场走势,顺势而为、乘势而上、奋起直追,推动云南保险业加快发展。
第二,适时而动,发展保险业是提升治理能力之举。保险具有经济补偿、资金融通、社会治理“三大”功能,是经济发展的“助推器”、社会和谐的“稳定器”、政府管理的“辅助器”、灾害风险的“减震器”、社会保障的“调节器”、群众就业的“容纳器”,必将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扮演更重角色、发挥更大作用。保险为经济治理提供动力。经验表明,保险资产往往超过银行资产,保险公司控股银行司空见惯,保险业是金融市场重要的机构投资者,保险集团在全球主要金融集团中占有明显的优势。比如美国,保险业增加值占金融业的比重超过33%,保险资产和养老金资产为17.6万亿美元,高于银行资产的13.4万亿美元;公司股票的21.4%、共同基金的32%、国债的10.4%由保险公司和养老基金持有。而目前我国,保险业增加值占金融业的比重仅为7%,保险业总资产为9万亿元,仅是银行业总资产的6%。随着我国保险业的快速发展,必将促进金融体系结构调整、金融运行效率提升、金融资源优化配置,为“四化”同步推进提供更大规模、更加多元、更为稳定的资金支持。保险为社会治理提供支撑。一方面,保险业可以广泛吸纳就业。美国保险业就业人数占其人口总数的比重为0.7%,是美国金融业中就业人数最多的行业,德国为0.7%,英国为0.5%,我国仅为0.27%。随着我国保险业的发展,预计未来十年将新吸纳就业人口超过500万人。另一方面,保险具有社会保障功能。仅就养老保障而言,在我国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商业养老保险三大支柱中,基本养老保险一枝独大,企业年金参与不足,商业养老保险发展更为滞后,养老的责任主要落在政府和企业身上。而一些西方国家由于金融工具发达、养老产品丰富,企业年金和商业养老保险发展均衡,养老保障水平更高。随着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必将有利于形成国家、企业、个人多支柱、多元化的养老保障体系。保险为政府治理提供抓手。一方面,辅助社会管理,帮助政府“管到位”。比如,通过在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污染等社会风险管理中引入保险机制,可以及时实施对受害者的经济补偿、矛盾调处和权益保障,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减缓社会冲突,增进社会和谐。另一方面,承接公共事务,帮助政府“放到位”。通过加快发展保险业,努力提升保险服务能力,使其承担新皇冠体育:公共事务,有利于更好利用市场机制和社会力量提供公共服务,从而实现由补贴供方转向补贴需方、由定点供应转向自主选择、由实物补贴转向货币补贴、由暗补转向明补,进而大大减轻政府管理压力,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
第三,共济而需,发展保险业是现代市场经济之基。风险理论表明,风险无处不在,产业是风险产业、经济是风险经济、社会是风险社会、文化是风险文化、人生是风险人生。这些领域、行业、个体等一旦发生风险,靠什么来减损、靠什么来避险、靠什么来兜底?保险是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现代市场经济的重要基石。从风险预警防范看,保险从产品开发、费率制定到承保、理赔的各个环节,都直接与灾害事故打交道,不仅具有识别、衡量和分析风险的专业知识,而且积累了大量风险损失资料,为全社会风险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持。同时,保险机构能够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灾防损,并通过采取差别费率等措施,鼓励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主动做好各项预防工作,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实现对风险的控制和管理。从风险应对分散看,保险在应对自然灾害、环境污染、恐怖袭击等风险中发挥着巨大作用。比如,2008年,全球因地震、海啸、洪水、飓风等造成的损失高达2690亿美元,通过保险赔偿525亿美元,占比达20%。在美国发生的重大灾害事故中,保险赔款占损失的比重超过50%。2008年,我国雨雪冰冻灾害和汶川“5·12”大地震,保险业赔付超过100亿元。从云南实际情况看,2013年,云南省保险业承担风险保障11.1万亿元,累计赔付支出122.06亿元,为解决受灾群众生产生活困难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保险覆盖领域最广、覆盖群体最多,无处不在、无时不有,要减损、避险、兜底就必须借助保险,有人就要有保险、有财产就要有保险、有资源就要有保险。
第四,因市而推,发展保险业是行业提质增效之急。当前,与全国一样,云南保险市场多元共生,既有初级阶段的特征,又有新兴市场的特点,还面临转型发展的压力。管理粗放与技术薄弱的问题并行。云南保险业在产品设计、经营管理、营销方式、客户服务等方面,与发达地区保险市场的差距很大。同时,作为一个技术密集型行业,云南保险业在数据积累和数据运用上与行业发展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人才匮乏与意识不浓的制约并存。目前,云南保险从业人员仅为8万余人,而且有相当数量的从业人员,没有经过系统培训、没有足够从业经验,甚至有的还是外行,执业能力参差不齐,高端人才更为匮乏。同时,受计划经济、传统文化等因素影响,云南广大人民群众对保险的认识还不到位、对保险的接受程度还不高,很多人对保险不了解、不理解,甚至误解。做大规模与加快转型的任务并重。云南保险资产与银行资产规模不对称、参保人群与人口总量不对称、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参保不对称、保险产品开发与市场需求不对称、要素投入与产出回报不对称。必须既坚持需求导向,因市利导,做大、做优、做强保险业规模总量;也坚持问题导向,因势利导,创新、创优、创造推动保险业转型升级。
第五,改革而变,发展保险业是金融服务“三农”之需。通过多年的发展,云南基本形成了覆盖“三农”重点领域的保险服务体系,成绩很显著,但问题也突出,需求还很大。就成绩而言,2013年,云南农业保费收入达到10.31亿元,赔付支出6.05亿元,受益农户达75.5万户(次)。农业保险品种发展到17个,已成为仅次于车险的第二大财产险种,森林火灾保险实现全覆盖。农村大病统筹、计划生育、房屋、自然灾害、地震安全、农民工社会保障等民生保险发展迅速。目前,云南已建设县乡级保险机构2353家,保险机构县(市、区)覆盖率达到100%,保险机构乡镇覆盖率近60%。就问题而言,云南“三农”保险还存在覆盖面不广、产品创新不足、投保意识不浓、服务成本不低、服务水平不高、业务发展不平衡等诸多方面的问题,与发达地区的差距还很大。就需求而言,云南高原特色农业面临自然风险、市场风险、安全风险加大,迫切需要发挥保险经济补偿功能;美丽乡村建设基础设施薄弱、基本公共服务短缺,迫切需要发挥保险资金融通功能;广大农民群众收入水平不高,各项保障还不健全,迫切需要发挥保险保障支持功能。必须把推进“三农”保险服务改革创新作为“三农”金融服务改革创新的重要突破,作为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三农”保险服务体系建设,使保险在更深层次、更广领域、更大范围融入“三农”发展。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作出了顶层设计和系统安排。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对加大农业保险支持力度作出了具体部署。云南省委、省政府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大局、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创新经营,把实事办实、把好事办好,着力“三农”保险全覆盖,助力“三农”发展大跨越,加快实现农业更强、农村更美、农民更富。
一是丰富保险产品,扩大覆盖广度。拓宽“三农”保险的覆盖范围和服务领域,鼓励引导保险业务和资源向农业倾斜、向农村延伸、向农民覆盖。保险支持农业发展全覆盖。在稳定粮食、特色经作、森林保险等政策性保险的基础上,积极争取将小麦、马铃薯、育肥猪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范围,加快启动咖啡、茶叶、花卉、核桃、三七等优势特色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围绕高原特色农业六大产业,积极开展主要粮食作物、生猪和蔬菜目标价格保险试点,推进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试点,开办农田水利工程等基础设施保险业务,健全完善农业保险体系。开发针对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的保险产品,探索“支部+协会+保险”、“龙头企业+农户+保险”等多种农业保险经营方式。保险服务农村建设全覆盖。创新涉农保险融资模式,稳步推进涉农贷款保证保险、农村小额信贷保险、农村小额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扩大银保合作面,健全农村信用担保体系,提高农户、农村种养殖大户和龙头企业进入信贷市场的能力,提升农村金融资源的配置效能。以债权、股权、基金等方式,积极投资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切实发挥保险资金对美丽乡村建设的金融支撑作用。保险参与农民保障全覆盖。大力发展医疗、教育、养老、生育等与农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险种,面向农村少年儿童,采矿、建筑等高危行业农民工等群体推广意外伤害保险,逐步扩大农村居民大病保险试点范围,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基本医疗保障和社会养老保障经办服务。在推进新型城镇化过程中,特别要结合“农转城”,鼓励发展补充型保险业务。大力发展与农民财产密切相关的险种,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全方位的保险保障服务。
二是瞄准群众需求,提升服务效度。发展“三农”保险,必须坚持因地制宜、量体裁衣,不断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多元化、个性化、人性化的保险需求。合理确定价格。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实践证明,价格高必然抑制保险消费。推动保险费率形成机制改革,加强农村保险市场调查,优化区域风险划分,结合农村市场消费结构、消费水平和消费习惯,科学拟订保险条款,着力开发保险责任广、保障程度高、理赔条件简、费率水平低的产品,逐步解决赔付率偏低、费用率偏高的问题。规范优化服务。严格落实惠农政策公开、承保情况公开、理赔结果公开、服务标准公开、监管要求公开和承保到户、定损到户、理赔到户的“五公开、三到户”服务规范,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强化科技支撑。立足农业保险标的点多面广、管理难度大、道德风险高、经营成本高的实际,加快GPS、无人机查勘、卫星遥感等成熟技术的引入,提高承保、理赔等关键环节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是防范灾害风险,降低损失程度。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在灾害风险管理中的作用,改变政府包揽的灾害救助模式,健全完善保险参与灾前预防、资金筹集、灾害补偿、恢复重建的机制。健全风险预警机制。加强保险机构与国土、农业、林业、水利、气象、地质等部门的联动合作,密切关注与农业生产有关的预警信息和数据信息,认真评估对承保农作物的致害性,积极开展防灾减灾工作,帮助农民群众提高抗御风险的能力。健全风险应对机制。突出风险防范重点,建立风险动态监控制度,完善应急机制,提高应对的及时性和有效性。组织开展好楚雄州被列为全国首批政策性农房地震保险为主的巨灾保险试点,在赔付标准、保费筹集、风险分散、服务模式、税收优惠和金融支持等方面加强研究,为云南探索出一套政府主导、商业保险机构参与的巨灾保险制度。健全风险分散机制。完善农业保险再保险体系,鼓励以国有再保险公司为依托,探索建立保险机构积极参与的农业再保险共同体,提高再保险供给能力,转移分散农业大灾风险、均衡地域风险。建立农业巨灾保险基金和财政支持的巨灾再保险保障体系,完善“多方参与、风险共担、多层分散”的农业风险转移分散机制,提高风险化解能力。
四是健全市场体系,增加布局强度。坚持一手抓存量、一手抓增量,一手抓内培、一手抓外引,一手抓城市、一手抓农村,努力把云南建设成为保险业发展高地。强化内培。加大政策扶持,优化市场环境,支持驻滇保险机构深化改革、做大做强。引导保险机构切实提高风险控制和经营管理水平,推动发展模式从偏重短期效益向培育可持续发展能力转变,加快建成运营安全、服务优质、效益良好的现代金融保险企业。突出外引。加大保险业招商引资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内外保险机构到滇设立区域性总部、后援服务中心、培训基地、分支机构。全面放宽市场准入,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和民间资金投入保险业,促进保险市场主体发展,活跃市场竞争,扩大市场容量。统筹布局。鼓励保险机构有计划、有步骤、分批次推进基层营销服务网点建设,优先在人口集中、交通便利、经济相对繁荣、业务发展有潜力的中心乡镇建点布局,在此基础上向周边乡镇、农村辐射,尽快实现保险机构乡镇全覆盖,切实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五是强化保险监管,形成现代制度。切实加强监管,促进保险机构治理结构、市场行为等依法、遵规、履程,不断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推进监管制度现代化。完善保险机构治理监管制度和标准,加强保险机构内控、合规、风险管理、内部审计、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方面的监管,促进保险机构加强治理、规范运作。把“三农”保险作为规范重点,严厉查处骗取财政保费补贴、不严格执行报批报备条款费率、不足额提取大灾风险准备金、拖赔少赔、无理拒赔等违规行为,完善市场行为监管制度。推进监管机制现代化。加强保监机构与其它金融监管机构、人民银行以及政府部门之间的合作,完善外部合作机制,强化对金融保险机构的综合监管。推进监管手段现代化。加强数据积累、信息管理、非现场分析,有效运用先进适用技术提高监管效率,优化节省监管资源。推进监管标准化,准确定位监管目标,促进监管公平,提升监管效能。
六是凝聚各方合力,加大工作力度。强有力的领导是推进“三农”保险服务改革创新的重要保障。加强组织领导。把“三农”保险服务改革创新摆在全局工作中更加重要的位置,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纳入“三农”工作全局,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配套政策措施,推动形成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市场参与的“三农”保险服务改革创新工作格局。落实工作责任。出台推进“三农”保险服务改革创新的意见,尽早开展“三农”保险服务改革创新试点。要求农口部门将“三农”保险纳入支农惠农体系;防灾减灾部门研究制定干旱、地震、火灾、泥石流等重大灾害保险制度;社会保障部门进一步创新农村医疗、养老、生育保险制度;教育部门为农村教师学生参加校方责任保险、校园财产保险、教师补充医疗保险和意外险、学生平安保险提供便利条件;财税部门严格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健全保费列入财政预算和补贴定期拨付机制;安全生产部门借助第三方力量来弥补行政性安全管理体制不足,积极引入商业保险,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以替代原有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工伤保险等制度,实现安全生产全保险;司法部门依法严厉打击保险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保险机构和投保人的合法权益;银行机构给予投保企业和参保农户信贷资金倾斜;督查考核部门加强对“三农”保险服务改革创新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高度重视推进“三农”保险服务改革创新,协助争取中央有关先行先试政策,及时上报改革信息成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营造关心、支持、参与改革创新的浓厚氛围。营造消费环境。引导保险机构着力完善科学合理的定价机制、倡导高效率的商业模式、营造低成本的政策环境,提供新皇冠体育:价廉物美的保险产品,推动形成老百姓愿意买、企业愿意用、政府愿意推的保险消费格局。强化社会动员。深入开展“保险进农村”“保险进社区”“保险进学校”“保险进家庭”等宣传活动,普及保险知识,推广保险文化,提高全社会的保险意识,推动形成全社会学保险、懂保险、用保险的保险文化氛围。狠抓人才培养。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习保险知识,提高组织、领导、支持“三农”保险服务改革创新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县乡村三级保险业务人员、基层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的保险业务培训,发展农村协保员,培养一支懂农时、知农事,懂保险、通业务的复合型人才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