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芮
中国风险导向的偿付能力体系(C-ROSS,下称“偿二代”)正按照拟定时间表不断推进中。
保监会近日发布《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
监管规则第×号:分类监管(风险综合评级)》(征求意见稿第二稿)(下称《征求意见稿》),这也是“偿二代”分类监管继4月份向
产险业征求意见后,再次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偿二代”拟定的时间表,6月底前要形成产险公司的“偿二代”标准体系,开展产险行业整体测试;9月底前,形成
寿险公司“偿二代”标准,开展寿险行业的整体测试。而下一个重要时点则是9月底前。
“偿二代”建立了定量资本要求、定性监管要求和市场约束机制组成的“三支柱”整体框架,上述分类监管(风险综合评级)是第二支柱“定性监管要求”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最全面、最综合的偿付能力评价指标。
《征求意见稿》对分类监管的评价内容、评价类别、评价方法、监管政策和措施、运行机制等进行了规范。值得注意的是,在评价类别方面,《征求意见稿》将保险公司按综合风险的高低分为A、B、C、D四类,A、B类公司是风险小的公司,C、D类公司是风险较大和严重的公司。
在评价方法方面,分类监管评价采用加权平均法,其中,量化风险和难以量化风险的权重均为50%。量化风险评价标准主要考虑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及其稳定性,难以量化风险则根据每类风险的具体评价标准进行评价。在监管政策和措施方面,针对A、B、C、D四类公司采取不同的监管政策和措施,对C、D类公司,将根据其风险状况采取针对性监管措施。
据了解,下一步,保监会还将根据各方反馈意见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订完善,启动有关配套具体评价规则的制定工作,在今年年底前作为“偿二代”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正式发布。与此同时,产险第二轮行业定量测试和对寿险公司第一支柱备选技术方案的定量测试也在同步进行中,这标志着产险公司“偿二代”第一支柱全部技术标准基本成型,寿险公司第一支柱技术标准进入方案比较选型阶段。
据保监会相关负责人称,今年以来,保监会已就产险公司“偿二代”第一支柱技术标准开展过多次定量测试。3月下旬,保监会组织15家公司开展样本测试;4月底,发布了“偿二代”监管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并组织产险全行业开展定量测试;6月初,保监会开展集中校准测试,由各产险公司报送测试所需基础数据,保监会统一计算各产险公司偿付能力指标,并调整部分参数进行多轮校准计算。
在校准测试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保监会修改形成了产险公司实际资本和最低资本监管规则第二次征求意见稿。此外,《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X号:偿付能力压力测试(征求意见稿)》已起草完成,并在6月份组织15家产险公司进行了样本公司测试。至此,产险公司“偿二代”第一支柱全部技术标准基本成型。到今年底,保监会将出台“偿二代”全部技术标准。